东营已实施!每起案件举报奖励上限100万元

微观东营 |  2026-03-27 18:38:14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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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3月2日《东营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来,目前该政策已落地近一个月。这一由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营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举措,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守护市场秩序注入强劲动力。

办法共六章31条,包括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总则方面,明确了举报范围、重大违法行为认定、举报方式等规定。奖励条件方面,明确了举报奖励认定符合的条件、原则和不予奖励情形。奖励标准方面,明确了举报奖励等级和相应奖励金额。奖励程序方面,明确了投诉举报奖励的申请、告知、审定、复核等时限和要求。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举报奖励资金管理、举报人权益保护及责任承担等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奖励标准方面,办法明确按提供举报方的证据效力、协助程度将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有罚没款的案件,一级奖励按罚没款5%奖励(最低 5000 元)、二级奖励按罚没款3%(最低3000 元)、三级奖励按罚没款1%(最低 1000 元)。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对违法主体内部人员的奖励,根据上述奖励标准的2倍确定。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上限为100 万元。

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新业态不断涌现,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呈现隐蔽化、复杂化趋势,群众举报在发现线索、固定证据、快速处置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前哨”作用。办法通过对明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奖励工作全流程,充分调动社会公众与企业内部人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市场监管共治格局,对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守牢安全底线、净化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