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旅游项目致人损伤,法院: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担主责
澎湃新闻 2026-03-27 16:41:27
高风险旅游项目引发的人身侵权纠纷日益受到关注,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成为司法审查的核心焦点。
3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涉旅游消费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2021年至2025年,该院共审结涉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335件,其中侵权责任纠纷51件,占比15.22%。在侵权纠纷中,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达23件,占比45.10%。
近年来,随着旅游消费不断升级,滑翔伞、热气球、滑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日益受到游客青睐。然而,这类项目也暴露出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法院指出,涉旅游消费纠纷中,人身侵权案件多发已成为突出特征,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情况成为争议核心焦点。
在一起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典型案例中,消费者因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健康损害,法院审理判决景区经营者、实际运营者、消费者应按比例承担责任。
该案中,赵某在某景区购票参与滑道项目,游玩过程中左腿接触防护网受伤,经诊断为股骨干骨折。事故发生后,滑道公司虽进行了救助并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但后续治疗费用引发争议,赵某遂将滑道公司及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通过购票方式进入滑道场所参与活动,双方形成旅游合同法律关系,滑道公司作为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该公司未能证明事发时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公告,亦未能证明滑道设置符合安全标准、工作人员操作符合规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此同时,滑道项目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赵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潜在风险有充分认知,其在游玩中未能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依据双方过错程度,酌情确定滑道公司承担70%的责任,赵某自担30%的责任。因滑道公司已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相应赔付义务。
“旅游消费活动中,人身侵权类案件多发已成为突出特征。”前述通报指出,在景区游览、交通出行、住宿体验、游乐项目参与等环节,因设施设备故障、场地管理疏漏、应急处置不当、服务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引发游客摔倒、划伤、磕碰、坠落等意外伤害事件偶有发生,尤其在节假日客流高峰、高空游乐、水上项目、徒步登山等场景中更为集中。
通报表示,随着旅游场景不断丰富,高空跳伞、极限漂流等新兴旅游项目带来的安全风险随之增加,人身侵权案件呈现多样化、高频化特点。因经营者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人身侵权争议,占此类纠纷的主要比例。
“与其他旅游项目相比,此类高风险项目易受天气、操作、设施等因素影响,不仅要求经营者具有相应资质,更要求经营者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表示,本案通过合理分配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责任承担,既提示经营者应合规运营,充分履行安全提示、设备检修、规范操作、安全保障等义务,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以安全为先,在确保运营方资质、充分了解风险、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慎重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周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