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企业致歉小米:撤回专利无效请求,网传起诉说法与事实不符

济南日报综合    2026-03-28 08:01:08

3月27日,“老头乐起诉小米汽车”当事企业山东燕鲁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发布声明:

一、小米公司拥有相关设计的专利权。我司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基于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尊重与认可,已停止了涉案专利相关部件的使用。我方己于2026年3月25日撤回了专利无效请求,近期相关信息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

二、对于相关不实言论给小米公司及小米汽车造成的困扰,我司深表歉意,后续会与小米公司携手做好后续事宜,避免双方造成更大误解。通过此事,我司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刻认知,也感谢小米公司在此事全程的包容、理解与支持。

近日,生产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的山东燕鲁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简称“燕鲁新能源”)针对小米汽车外观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一案引发舆论关注。

燕鲁新能源针对小米汽车外观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网络图

据多家媒体此前报道,燕鲁新能源曾对小米汽车三件外观设计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三件专利分别是——后保险杠(申请号/专利号2023300280286)、前保险杠(申请号/专利号2023300278040)、前大灯(申请号/专利号2023300276401)。有媒体对比专利图纸与小米汽车实车外观后,称这三项设计均为小米SU7、YU7车型的核心外观特征。

知情人士:

该公司去年被小米起诉后提起专利无效请求

就燕鲁新能源公司的声明,27日晚,相关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网传“老头乐起诉小米汽车”事件与案件有明显出入。2025年9月,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就山东燕鲁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小米汽车三项外观专利权发起诉讼。该公司被起诉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请求。

据悉,“专利无效请求”与“起诉”是不同的概念。专利无效请求通常由被诉侵权人在被起诉专利侵权或收到侵权警告函时提起,是对抗专利侵权诉讼的一种手段。涉案的三项专利分别为后保险杠(专利号202330028028.6)、前保险杠(专利号202330027804.0)和前大灯(专利号202330027640.1),经对比专利图和小米汽车产品图,这三项外观设计都用在了小米汽车主力产品SU7上。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小米汽车对前大灯专利采取了延迟审查策略——该专利在2023年1月19日提交申请,直到2025年3月18日获得授权。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提出延迟审查请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可基于商业策略、产品上市周期、专利布局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提出延迟审查请求。

“为配合上市节奏,小米汽车采用了延迟审查策略,避免在小米SU7产品发布前过早公开小米汽车的外观设计。”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济南日报综合)

责任编辑: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