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学细悟《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29 11:22:46

为深入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素养,近日,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开展第八期“法治微讲堂”活动,围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系统解读条例核心内容,推动条例精神与行政审批工作深度融合。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法规。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责,强调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的原则。

本次学习中,主讲人重点阐释了条例所明确的监督范围与重点事项,涵盖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执法决定、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监督要求。同时,结合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三种方式,详细讲解了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等处理机制,帮助参学人员厘清监督流程与责任边界。

通过专题学习,全体人员进一步认识到,行政执法监督既是对执法行为的“紧箍咒”,更是提升执法质效的“助推器”。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深化法治学习,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落实落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行政审批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通讯员 马永霞 杨文丽)

责任编辑:刘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