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以正气铸风尚 以法治护善行——让见义勇为成为社会风尚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30 08:23:08原创

张文豪

近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耿飞桐在北京地铁挺身而出,制止暴力侵害、保护群众安全,一句“住手,我是公安大学的!”刷屏网络,点燃全民对正义的向往。这并非孤例:2021 年公大学子程昕公交车上勇擒扒窃分子,被学校记个人三等功,获官方表彰与社会赞誉。

从预备警官到普通市民,见义勇为的微光不断汇聚,成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最温暖的底色。回望近年典型案例与处置结果,正义从不缺席、英雄必有回响,我们更应以此为契机,凝聚全民共识、完善保障机制,让见义勇为从“个体善举”变为“社会风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新时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确认表彰见义勇为人员超10万名。成都六勇士街头合力制服持刀歹徒、拉齐尼・巴依卡冰湖托举落水儿童、王红旭江水中勇救两名幼童…… 这些英雄用行动证明,正义从未远去,善良始终在场。不同阶层不同年龄善良人的接连挺身而出,既是民族担当的生动体现,更是社会正气持续上扬的有力证明。

对比历年处置结果可见,我国对见义勇为的认定、表彰、保障已形成稳定闭环,让英雄“流血不流泪”。全国层面,第十五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明确:英雄奖励20万元、模范15万元,牺牲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达108万元,医疗、就业、子女教育、住房等全链条优抚落地。地方立法持续完善,江苏、湖北等地细化奖励与保护措施,让善举得到实实在在的回馈。这些处置传递清晰信号:正义受尊崇、英雄被善待,为全民参与注入底气。

《民法典》第183条、184条构建“好人护身符”:因保护他人受损由侵权人担责,受益人应适当补偿;紧急救助致受助人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从法律层面消除“扶不扶”“救不救”的顾虑。司法实践中,多地对制止暴力、正当防卫的见义勇为者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司法裁判守护正义。政策有温度、法律有力度、社会有态度,三者同向发力,让见义勇为从“道德选择” 变为“法治支持下的安全行动”。

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正视实践中的不足,让保障更精准、参与更理性。其一,认定标准区域差异,跨地域行为认定流程不一、材料繁琐,部分好人好事因流程复杂难获及时确认;其二,保障覆盖仍有短板,轻伤、隐性损伤救助与补偿不够细化,事后心理疏导、职业帮扶不足;其三,全民素养参差不齐,部分群众缺乏应急技能,盲目施救易致自身受伤,尚未做到“安全第一、科学施救”;其四,舆论引导存在偏差,偶发讹诈事件被过度放大,加剧公众“不敢出手”的顾虑。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机制、凝聚合力,让见义勇为更可持续、更具全民性。首先,统一认定标准、简化流程,推动国家层面专门立法,建立跨区域协同认定机制,推行线上申报、快速核实、及时公示,让好人好事“好认、好评、好奖”。其次,健全全周期保障,扩大救助范围,将医疗绿色通道、伤残抚恤、心理干预、就业优先纳入常态,建立稳定基金,拓宽社会募集渠道,解决英雄后顾之忧。第三,普及智为教育,将应急处置、防卫技能、法律常识纳入学校教育与社区培训,倡导“见义智为、见义众为”,鼓励报警、取证、联动专业力量,避免无谓牺牲。第四,清朗舆论空间,加大典型宣传,对污蔑、讹诈见义勇为者的行为依法严惩,以正向叙事消解负面焦虑,让正气成为网络主流。第五,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党员、青年、公职人员带头践行,带动全民参与,形成“人人愿为善、人人敢为善、人人善为善”的氛围。

每一次挺身而出都应被看见,每一份正义勇气都应被守护。让我们以榜样为炬、以法治为盾、以制度为基,让见义勇为融入日常、化为自觉,让正气充盈街头巷尾,让平安与温暖守护每一个人,共同铸就崇德向善、正气充盈的社会新风尚。

责任编辑:刘玫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