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普职学籍互转细则出炉,每名学生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珍梅 高雅洁 2026-03-30 13:04:52原创
3月30日,2026年青岛市高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青岛市教育局出台了《青岛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互转范围方面,根据全市高中招生范围划分为7个区域,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高新区作为一个互转区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各自作为一个互转区域,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
职转普原则上在结对学校之间进行;普转职,学生首先向本区域内的中职提出申请,如本区域内的中职学位不足或未开设相关专业的,可以向有空余学位的区域外中职学校提出申请,跨区域转学,须经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普职互转不得跨市域进行。
互转时间方面,职转普可在高一第一学期末或高一第二学期末进行;普转职可在高一第一学期末、高一第二学期末或高二第一学期末进行。
互转条件方面,职转普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一直在本校就读且具有本校全日制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学籍,无退学、休学、问题学籍等情况,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二是申请转入学校为原就读学校结对学校,且有空余学位;三是申请转入市教育局局属高中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生中考当年局属高中二段线线下15分;申请转入所在区(市)高中的,中考成绩需达到所在区(市)设定的最低控制线,具体要求详见《实施细则》;四是参加各区域单独组织的统一考试或各试点高中组织的期末考试。
普转职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二是通过申请转入学校单独组织的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等;三是转入、转出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学籍转接方面,转学按照“先销后注”“先转出后转入”的程序进行,严禁出现“双重学籍”。严格落实“人籍一致”要求,学生互转后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每名学生职普互转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转回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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