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推进临时用地管理制度改革打造规范高效新样板

滨州政务 |  2026-03-30 21:55:39

通讯员 张风景 孙强 报道来源:品质滨州客户端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 临时用地是为保证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察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是项目施工建设的重要保障。提升临时用地审批服务质量、加强批后监管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监管机制,实现了临时用地高效审批、精准服务、严格监管,为品质滨州建设注入了新动力。

深化改革。结合“放管服”改革,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构建规范有序的临时用地管理体系。推行跨部门“多审合一”,联合行政审批、海洋渔业等部门,建立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跨领域联动审批机制;明晰市县审批、监管及复垦责任;细化市级并联会审、全程留痕模式,建立督办提醒机制,实行全流程管控与全链条工作法。改革后,材料修改次数、重复申报均降60%,首次通过率提升80%,会审时长缩短2个工作日,涉及多要素审批项目办理时限由45天压至20天。

便民惠民。“为企业减负、让群众暖心”为服务宗旨,简化组卷材料,实行要件清单制和模板化管理。在全省率先推行临时用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以银行保函替代传统现金预存款模式,截至目前已为45个项目实行“无押金”监管,释放企业流动资金1.37亿元,实现“减负”与“监管”双赢。

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审批前,认真分析临时用途用地位置、需求数量以及占用耕地必要性与合理性,从源头上践行“非必要不占用耕地”要求。建设项目完工后,督促用地单位抓紧对临时用地复垦,恢复原用途,并将复垦与新的临时用地申请挂钩。全市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率控制在5%以内,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精准保障。认真执行临时用地使用规定,一般性使用临时用地项目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需延长至4年。抢险救灾、瘟疫防控等急需用地可先行使用,无需审批。对重大项目使用临时用地精准制定用地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先后为津潍、济滨高铁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临时用地保障63宗、285.71公顷,重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油气探采合一项目采用季节滚动审批。

强化监管。市县两级统一使用山东省用途管制系统临时用地模块,审批监管过程形成完整临时用地电子档案,实现审批可追溯和后续动态监管步骤清晰,保证临时用地“底数清、状态明、监管严”。

责任编辑:闫晓亮

责任编辑:闫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