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清明消费环境!淄博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刘文思   2026-03-31 12:11:52原创

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3月30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有关事项提醒告诫。

各殡葬服务机构及其他经营主体要做好收费公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各殡葬服务机构及其他经营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殡葬领域市场价格秩序。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价格,殡葬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要严格执行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

各餐饮、住宿经营主体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价格及服务内容,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采取模糊标价、虚假标价等手段诱骗、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交通运输和停车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收费公示牌应设置在经营场所及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标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客运、停车场等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淄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清明节期间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533)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