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布物业投诉受理方式,涉物业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等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2026-03-31 12:09:05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面向社会公布全市物业领域群众咨询投诉问题三级受理方式,以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举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市民居住品质与生活满意度。
物业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检验为民初心、彰显政绩担当的关键抓手。重点受理关于物业服务领域政策、法规咨询及问题包括: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违规催缴物业费等突出问题,物业领域主管部门将系统梳理治理重点、明确受理范围、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线索集中收集、快速转办、限时办结、闭环反馈。
市民可通过市级物业主管部门专线、邮箱,各区县及功能区物业监管电话、邮箱以及街道办事处物业监管电话三个层级入口反映政策咨询、房屋维修和物业问题投诉等诉求,市、区县、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同处理,实现物业服务问题全方位覆盖、全过程可追溯,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高效便捷表达意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济南住建部门将持续坚守为民造福的本质要求,把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深化物业领域专项治理,不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以扎实工作成效持续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泉城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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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受理关于物业服务领域政策、法规咨询及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五、其他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等问题。
对以下内容不予受理:
1.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及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2.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3.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责任编辑:李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