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3年内为急救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中小学校配AED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3-31 13:06:12
3月31日,教育部启动“守护生命第一课”公益项目,3年内为急救教育基础薄弱、急救设备缺乏地区中小学校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全国各区县设立急救教育工作室,配备模拟训练器材并培训专业师资,建设专家急救志愿者库和校园“急救圈”。
该公益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分3期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支持各地深入开展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救护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守护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部要求,为急救设备薄弱地区中小学配置AED,分学段组织学生开展急救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研制适配不同学段的课程资源,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师生参与急救。
正值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包含急救、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在各地各校广泛开展。其中,教育部规定了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和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教育部要求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应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必须严格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必须严格按规定采购食品原料,大宗食材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集中定点等方式采购,建立供应商准入和评价退出机制,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不合格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教育部要求,不准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准采购使用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及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不准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准加工过程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不准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和未清洁手部就从事食品加工;不准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或在食品处理区外从事食品加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活动等。
责任编辑:韩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