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奖金激励优质内容创作,临沂市出台文旅新媒体宣传奖励办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31 17:59:13

为充分激发新媒体平台传播潜力,凝聚多元创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好客山东 亲情沂蒙”城市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近日,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发布《临沂文旅新媒体宣传奖励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全年设立100万元奖金,面向全社会征集和奖励宣传临沂文旅的优质新媒体作品。
六大类主体均可申报
根据办法,奖励对象覆盖所有通过新媒体平台创作并发布临沂文旅相关内容的账号主体。具体包括:公共机构与官方媒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媒体与内容机构、社会自媒体创作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以及经市文旅局认定的其他有积极贡献的运营主体。
内容须以宣传临沂文旅资源与产品为核心,涵盖景区景点、山水胜景、文化传承、美食特产、非遗文创、旅游攻略等主题,要求立意积极,有助于提升“好客山东 亲情沂蒙”品牌形象。标题宜包含“临沂”“沂蒙”等关键词,图文作品要求不少于5张高清图片、文字不少于100字;视频作品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5秒,要求画面清晰、制作精良。鼓励采用AI等新技术辅助创作,但须注明使用情况。
发布时,商业平台作品须加挂以下话题中至少两个:#文旅临沂、临沂文旅四季话题(按季节对应 #春赏沂蒙好风光、#畅游沂蒙夏日爽、#请到沂蒙看金秋、#冬享沂蒙过大年)、#登临蒙山悦美好、#沿着沂河发现美。主流媒体稿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申报账号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机构类账号原则上应完成平台官方认证,个人账号须完成实名认证。
作品可发布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类社交传播平台,以及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的官方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及其认证社交媒体账号。
三大奖项覆盖不同创作群体
年度总奖金100万元,分为月度创作奖、季度优质稿件奖和年度特殊贡献奖。
月度创作奖每月限额5万元,设“创作引领奖”(奖励1万元,要求粉丝数≥100万,每月限2个名额)和“创作投稿奖”(分四档: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对应粉丝数门槛分别为10万、5万、1万、1000)。月度奖全年总限额60万元。
季度优质稿件奖每季度限额4.5万元,面向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发的深度稿件。单篇全网阅读量≥2万或被至少1家省级以上主流媒体转载即可申报。奖励标准为一等3000元/篇、二等2000元/篇、三等1000元/篇,全年总限额18万元。
年度特殊贡献奖全年总限额22万元,表彰在内容持续性、传播广度、创新引领、引流转化、社会文化价值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机构和个人。评审不唯流量论,注重综合效益与持续贡献。
申报审核流程
月度创作奖于次月5日16:00前申报,季度优质稿件奖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16:00前申报,年度特殊贡献奖于次年1月5日16:00前申报。申报需提交账号信息、作品链接、互动量截图、刊发证明等材料。
评审结果将在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平台公示5天,无异议后予以奖励。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实行事后奖补。同一作品在多平台发布不重复计奖,按最高成绩奖励。
办法明确,投稿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但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享有在各平台及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以及对作品内容进行二次改编的权利。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自媒体创作者、媒体机构、文旅企业等积极参与,用优质内容讲好临沂故事,共同擦亮“好客山东 亲情沂蒙”城市名片。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姜曼
责任编辑:姜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