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时评丨明星被举报,舆论不能先“定罪”

海报时评 |  2026-03-31 18:16:03 原创

来源: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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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评论员 张静宁

3月30日,艺人鞠婧祎被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一张被指是丝芭传媒实名举报鞠婧祎的举报信登上热搜。举报材料显示,鞠婧祎被举报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瞒报比例近88%。鞠婧祎方随即回应,称该举报“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系前经纪公司恶意诽谤,并强调已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检查。随后,丝芭传媒发布声明否认其为举报主体。

事实层面,税务部门刚刚“启动稽查”,暂未得出任何结论。然而打开社交媒体,“实锤”“塌房”“凉了”等定性式言论已经铺天盖地。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一份清醒与克制:不论鞠婧祎偷税漏税的举报是否属实,“判决”都不能跑在事实前面。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一个基本逻辑:“受理”不等于“坐实”。根据相关报道,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接收回执》,在法律意义上仅代表税务机关收到了举报材料并按程序启动核查。这就类似于警方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不等于嫌疑人已被判有罪。这是一个标准的行政流程起点,而非终点。税务稽查是一个极其严谨的过程,在相关部门尚未给出最终《税务处理决定书》之前,任何关于“偷漏税”的定性都为时过早。

另外,这起举报之所以争执不下,其特殊性在于,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解约纠纷已持续数月,双方就合约效力、商务分成、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争执不下。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网友质疑丝芭传媒,怀疑其将本该交给法律解决的税务问题提前抛进公共舆论场,用热搜损坏鞠婧祎的名誉。但是,我们应该警惕,在法律事实出炉之前,基于双方“发言”的任何“剧情分析”,往往只是情绪化的臆测,不论多合情、多合理,最终的真相都应该由税务部门的调查结论来说话,而不是由任何一方的公关稿或情绪来决定。

那么,为什么公众如此急迫地“下场审判”?原因并不复杂。舆论情绪的集聚,往往是现实情绪累积的一次集中释放。近几年来,明星偷税漏税的新闻屡见不鲜,每一次“实锤”的落地,都在网络中留下一道印记,当类似事情再次被爆出时,这些印记就会被想起,从而产生“有罪推定”的情绪惯性。

当然,我们不否定舆论监督的力量。舆论可以呼吁税务部门尽快公布结论、要求稽查过程公开透明,但这绝不意味着舆论可以在结论出来之前直接给当事人贴标签。我们理解公众对于明星偷漏税行为的零容忍,这种朴素的正义感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但是,正义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坚实的证据和严谨的程序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一张流传于网络的截图之中。

回到事件本身,鞠婧祎可能清白,也可能确实存在问题。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个结论都应当出自税务部门的调查和法定程序,而不是热搜评论区里的情绪投票。

目前,税务部门的核查程序已经启动,这本身就是法治力量的介入。对于围观者而言,与其在社交媒体上根据单方言辞“断案”,不如静待官方通报,面对此类涉及复杂财务数据的举报,最理性的态度或许是,让法律的归法律,让税务的归税务,让情绪先等一等,别让舆论的力量成为娱乐圈“审判”的工具。

责任编辑:高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