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布提醒告诫函: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01 08:50:40原创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成品油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质量底线,杜绝劣质油品
各加油站要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采购的成品油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成品油,切实履行油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各加油站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销售油品时须按规定明码标价,清晰标示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三、强化计量管理,确保交易公平
各加油站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在用加油机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确保加油量计量准确,保障交易公平公正。
四、压实主体责任,主动自查整改
各加油站需完善内部管理,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诚信守法经营,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主动配合监管检查,共同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巡查执法。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继续实施质量、价格、计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成品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15 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通讯员 宋环环)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