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钰 朱戈奇:乡村文化传播的基本理念与创新路径
青年记者 | 2026-04-08 10:29:13 原创
作者:胡钰(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本刊学术顾问);朱戈奇(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青年记者》2026年第3期

导 读:
乡村文化传播既要阐释乡村作为中华文明根脉的历史厚度与精神传统,也要呈现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新经验与新面貌,使乡村文化在乡村振兴的实践推进中转化为相对稳定的精神动力与行动资源,并以兼具乡土底色与时代气息的表达进入更广阔的文明对话,为人类文明多样性图景提供来自中国乡村的叙事。
2026年2月3日,“十五五”首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文件提出“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进‘文艺赋美乡村’,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等要求[1],进一步从多个维度凸显了乡村文化的视角,为乡村文化建设与传播提供了具体指向。
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进程中,乡村文化振兴与产业、人才、生态、组织振兴协同推进,乡村文化不仅成为驱动乡村振兴的内生性资源,也在实践中不断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焕发出时代生命力。在当代新闻舆论与国际传播工作中,应将更多目光投向厚重而鲜活的乡村文化,推动乡村文化的创新传播。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与国家文化软实力,乡村文化应该更多地被看见、被理解、被传播。本文通过分析近年来的乡村文化传播典型案例,提炼乡村文化传播的基本理念与创新路径,阐释乡村文化传播的内在机理。
一、乡村文化的核心特征与传播意义
“乡村”与“农村”在政策与学术语境中经常并用,但二者在内涵上存在差异。“乡村指的是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严格地讲是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地区”[2],“‘农村’是相对于‘工厂’‘商店’之类而言的功能概念,是指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种植粮食和农作物的地方……乡村是一个集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于一身的‘五脏俱全’的文明载体”[3]。相关研究多认为,“农村”更接近以生产与发展结构为中心的经济与功能概念,“乡村”更接近以地方公共生活与文化意义为中心的社会与文化概念。在研究乡村文化传播时,需要把握乡村的概念内涵,立足乡村发展的时代趋势。
(一)乡村文化的核心特征
乡村文化是客观地理环境与主观生活感受的结合,呈现鲜明的“地方性”特征。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生产生活方式与族群交往过程形成了差异化的乡村生活:北方平原以旱作为主,社会生活更易围绕农时节奏与乡里规约形成相对稳定的日常秩序;江南水乡依水成村,河网交通使社会联系也更显灵活与开放;西北大漠聚落分布稀疏,在跨文化交流中维持生存,其文化气质更偏坚韧与开阔。更深一层看,“地方性”来自乡村主体在长期生活中的经验积累与价值认同,人们在劳作分工、集市往来、红白礼俗、邻里互助中形成关于“家乡”的共同记忆,并把这种记忆沉淀进日常生活、节庆表演与手工技艺之中,在代际传承中沉淀为数量庞大、类型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谱系。从传播视角看,乡村文化的地方性特征体现为地方经验在长期生活中沉淀出的叙事资源与话语方式,由此乡村文化传播应聚焦对多样性、差异性的乡村地方文化内涵的呈现,而地方性的乡村文化无疑也为乡村文化传播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内容。与城市文化易于趋同的现象相比,乡村文化的地方性具有较强的传播力,是新闻舆论与国际传播工作开拓新局面的宝贵资源。
乡村文化的“生活性”指向一种以身体实践为核心的生成方式。乡村生活围绕“人与物”的具身关系展开:村民世代与土地打交道,讲求“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脚踏实地”“乐天安土知命”,长期的劳动经验沉淀出独特的价值取向。乡村文化的生活性特征并非停留在情感化、浪漫化的田园想象层面,而是以身体在场为前提、以物质世界为依托的生活机制:人们通过耕种、赶集、饮食等具体实践形成对时序、秩序与责任的理解,并在代际传承中固化为一种生活方式。基于此,乡村文化的生活性特征为理解乡村数字文化传播提供了比较性视角:乡村文化依托身体与物质的直接互动来建构意义,数字文化依赖于屏幕与符号的联结来形成内容。数字技术介入乡村文化传播的关键在于增强乡村生活实践的“可见性”与“可感性”,仅仅炫酷的符号与技术是不能体现乡村文化的,而是要通过技术媒介,让真实的劳动过程、礼俗仪式与社群交往得以被系统地记录、生动地展示与广泛地传播。当下一些流行的非遗数字传播作品之所以有较好的传播力,得益于制作者长时间沉浸在乡村的记录过程,其细腻性与情感性已经让数字技术完全隐藏在乡村生活之后。
“关系性”是理解乡土社会运行逻辑的关键入口,也成为乡村文化的核心特征之一。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指出中国人的生存及民族生命的开拓皆有赖于两种民族精神:“一为向上之心强,一为相与之情厚。”[4]在乡土社会中这具体表现为以“家”为伦理核心、以“差序格局”展开的交往逻辑。乡土社会中的社会交往行为通常依赖于具体情境中的人际关系定位,这一逻辑使乡土社会的日常互动运行在“人情”与“分寸”所构成的弹性秩序之中。然而,这种交往逻辑并未使乡土社会封闭于纯粹的伦理范畴之内,“中国既为伦理本位,又为职业分立的社会,其间交相为用,互有助益之处甚多”[5]。关系性的乡土社会存在不仅构筑了伦理本位的现实基础,同时也渗透进职业分工、经济协作等其他社会结构之中,人情网络与生产活动在此过程中相互支撑、彼此调适,从而在传统伦理与现代秩序之间维持一种动态的社会平衡。从传播视角来看,乡村文化的传播一定要见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真实地展现乡村文化深层的特质,换言之,仅仅奇观式地展示乡村文化是不够的。
乡村文化的“稳定性”表现为一种文化内涵缓慢变迁的内在连续性。乡村文化的时间结构与自然节律高度相关,循环往复,变化缓慢,即便现代化进程推动城市快速变迁,乡村内部的更新也以缓慢调整的方式展开,具有较高稳定性,生活习惯、民间礼俗等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下来。新技术、新制度或新观念进入乡村后,通常不会直接取代原有内容,而是被乡土社会的文化逻辑重新阐释、融入既有的生活框架之中,这种文化机制使得乡村在面对变迁时,往往表现出“形式更新而内核延续”的特点。具体来说,在乡村可以看电视、用空调,但依然会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节奏,依然会在过年过节舞龙舞狮扭秧歌。理解乡村文化的稳定性,可以为当代中国文化传播提供不可替代的传播资源,要让世界看到更多的、具象的文化传统,就要将传播目光更多地聚焦乡村文化。
(二)乡村文化的传播意义
乡村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传播乡村文化就是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文化有形的根就是乡村”[6],绵延五千年的中华文明能够在漫长历史中持续生长,既以“270余万部”[7]古籍所承载的文献为支撑,也以遍布大江南北的两百余万个乡村[8]所拥有的鲜活土壤为基础。中国社会具有乡土社会的历史根基与文化基因,从文化传承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深植根在乡村,乡村具有不可忽视的文化积淀。乡村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保存并延续了中华文明的基本形态:一方面,将人与自然的互动经验沉淀为“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使人们在农时顺序、物候认知与生计安排之中体察天地时序,并据此发展出一套面向生产生活的地方知识与可持续发展经验;另一方面,将人与人的交往逻辑具象化为“差序格局”的关系网络,在传统习俗、乡规民约、宗法家规的引导下以“家”为核心展开,并形成讲仁爱、重民本、尚和合、求大同的人文精神,将人与社会的组织原则凝结为“家国同构”的共同体意识。由此,传播乡村文化,即在乡土语境中传播中华文明的文化基因,展现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生命力的表达形态。
乡村文化是推动乡村人文经济发展的支撑,传播乡村文化就是助力乡村振兴。乡村的文化意义是深厚的,同样,文化的乡村意义也是巨大的,乡村文化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为乡村形象提供若干“文化符号”,也在于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文能量”。在乡村中,地方文脉由历史文化积淀和自然生态环境共同构成,具有突出的人文优势与生态优势,这些文脉可以转化为乡村的新人脉与新发展资源。传播乡村文化可以增强乡村的“人文能量”,成为乡村发展吸引外部资源的重要“磁石”,助力乡村人文经济发展。事实上,通过传播可以使乡村充满人文魅力的“绿水青山”转变为生机勃勃的“金山银山”。
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内容,传播乡村文化就是塑造国家形象。一方面,乡村文化所包含的生态观念、共同体意识与基层治理智慧,能够与全球关于可持续发展、公共生活重建等议题对话,从而把中国经验从宏观叙事引向微观的生活过程与制度实践,增进文明交流互鉴的效力。另一方面,工业革命以来,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下,城市中心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长期塑造着对外传播的叙事取向:城市现代化图景被持续放大,乡村经验则长期被遗忘、被遮蔽,或在国外媒体、影视文本乃至社会想象中被置于“贫困”“落后”的框架之下。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发展与变迁,恰恰提供了另一种观察维度,使国际受众能够从中理解中国道路“何以可为”。进一步而言,乡村文化为讲好中国故事提供了文化基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所呈现的组织能力与长期投入,固然关乎制度统筹与资源配置,但其社会基础仍然来自乡土社会长期积累的伦理观念、互助传统与家庭责任,这些文化底蕴在关键时期将个体努力、集体行动与国家目标纳入同一价值体系,呈现为“美丽乡村”“幸福乡村”的美好叙事。“小之一家一村,大之一乡一国”[9],国际受众得以从中国乡村的发展与变化中了解中国如何处理发展与秩序、效率与公平、传统与更新之间的张力,获得源于乡村文化的立体、全面、真实的国家形象。
二、乡村文化传播的基本理念
近年来,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推动下,在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自媒体”等全社会力量的关注下,乡村文化传播涌现出许多鲜活的实践,不论是贵州的“村超”传播还是云南的“大象迁移”传播,都成为乡村文化传播的典型案例,效果显著,并呈现许多共同特点,逐步形成了关于乡村文化传播的一些基本理念,也成为一些规律性认识。
(一)以多元主体参与
随着城乡人口流动的加速,“乡村社会已不再是一个同质的单一社会形态,而是具有多元与异质的社会文化空间体系”[10]。在这一结构性变迁中,乡村文化传播的主体也发生了深刻演变:从过去以本地常住者为中心的稳定共同体,转向由原乡人、返乡人与新乡人共同构成的流动共同体。在乡村文化传播中,应充分汇聚原乡人、返乡人、新乡人等多元主体,发挥各类人才的不同作用,激活乡村文化传播的内生力。
原乡人是指长期在乡村居住生活的在地群体,成为推动乡村文化传播的主体力量。要通过“村民参与”“村民受益”“村民主体”的形式激活原乡人的文化自觉,激发原乡人的参与感与获得感,使当地村民重新确立基于地方、充满自豪感的文化认同,并明确进一步发展在地文化、振兴家乡的目标,挖掘乡村文化传播的文脉。返乡人是指从乡村通过求学、就业走出乡村又返回乡村创业、生活的群体,成为乡村振兴中充满活力的群体。该群体一方面吸收了城市发展的经验与技能,另一方面又维系着对乡土社会的情感联结与文化认同。对内,他们常扮演乡土秩序的“调适者”,熟悉地方性规范与人情网络,善于将外部引入的新理念、新技术与本地社会结构相结合,在尊重既有秩序的基础上推动文化传播。对外,他们更接近乡村价值的“阐释者”,以更贴近当代语境的表达呈现乡村的发展诉求、文化资源与创新空间,引导资金、人才与社会资源向乡村汇聚,增强乡村文化传播的新动能。新乡人是指从乡村之外进入乡村创业的群体,成为乡村文化传播中具有带动性的力量。许多新乡人具备文化使命感与文化创造力,能扎根乡村、深入乡村,同时,这些人才拥有优质的文化创意资源与市场运作经验,能够为乡村振兴带来更前沿的文化发展理念、探索更活跃的文化创意实践,形成乡村文化传播的新人脉。在笔者长期关注与参与的景德镇浮梁县、佛山南海区的乡村文化传播中,不同主体很好地发挥了各自的传播作用,“数字新农人”“乡村主播”等的出现,形成了对所在乡村文化的有效传播。
(二)以人文精神引导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乡村居民进城务工、经商并在城市定居,人口与资源的外流使“空心村”现象逐渐凸显,“乡村”也在不少人的日常经验中被推向更遥远的位置。在传播实践中,这种经验距离进一步表现为两类媒介叙事:一类顺应视觉消费与情感表达的逻辑,以自然景观、生活美学、怀旧情结与慢节奏体验为主题,将乡村呈现为可供观赏、消费与投射的“诗意田园”,但存在过度美化与同质化严重的问题;另一类则以问题化视角切入,或以生存压力与观念落后作为主线,或借助夸张与奇观化的表达将农民形象污名化为“低俗落后的无知者形象”“审丑猎奇的小丑化形象”以及“违法乱纪的破坏者形象”[11],从而构建出一种偏激或荒诞主义的乡村形象。这两种叙事框架共同折射出当代社会对乡村认知的一种“距离悖论”:乡村在情感与意义层面被持续召唤,但在日常生活与现实传播层面又被回避。
审视乡村传播的叙事逻辑,其深层症结在于:我们究竟是在呈现乡村的真实生活世界,还是在通过符号化的乡村形象来获得一种替代性的情感想象?要突破这种符号化的叙事,应回到中国文化传统的人文精神,呈现更立体的乡村图景。“中华人文精神的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的世界观,以德为本的人生观,以和为本的价值观。”[12]具体而言,在乡村文化传播中表现为:其一,让村民成为叙事的主体,展现村民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呈现村民在日常劳作、文化传承、社区治理中的真实角色与鲜活故事;其二,既要展现乡村风景的自然美,也要描绘乡村生活的人文美,包括伦理温情、习俗传承、劳动智慧等根植于乡土日常的精神景观;其三,开展城乡关系的对话性叙事,打破城市中心主义的单向凝视与想象,在城乡互动的对话中构建相互理解、平等沟通的叙事空间,从而在差异中寻求共识,在对话中重塑认同。
(三)以长期主义累积
乡村文化传播的成效并非一蹴而就的,也难以凭借一次性规划直接“产出”,而更依赖于乡村舆论生态的持续营造与机制累积,进而在长期运行中自然生发。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乡村文化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带动各种现代发展要素进入乡村。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建设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人才库”[13],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指出“推进‘文艺赋美乡村’,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14]。这些都成为推动乡村文化持续传播的有利条件。
媒体是乡村舆论生态的重要建设者,各级各类媒体应更多关注乡村振兴新实践与乡村文化新发展,并将乡村作为当代中国文化国际传播的新内容。在对乡村的传播中,应该基于长期主义的视角,重心下移,关注个体,长期跟踪,持续发力。要将乡村文化传播作为推动乡村人文经济发展的人文公共产品,提升乡村振兴中的人文效率与人文效益。事实上,好的乡村文化传播可以有效助力乡村发展,不仅树立了乡村新形象,也聚集了乡村发展新资源,这应成为新闻媒体参与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四)以全球视野提升
在世界格局多极化深入演变的背景下,文明交流互鉴理念为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开辟了新路径,也为乡村文化的国际传播提供了重要机遇,应立足文化主体性与文化多样性推动乡村文化的传播。
文化主体性是乡村文化自信与认同的根基,我国乡村文化的主体性深植于农耕文明的传统积淀与当代中国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使其在现代化与全球化浪潮中始终保持独特的精神内涵与价值取向。乡村文化主体性主要体现为三个维度的自觉建构:一是更全面的传承,即不仅注重对乡土知识、传统技艺与生态智慧的静态保存,更强调通过活态化延续与创新性转化,使其与当代生活相融合;二是更主动的传播,即积极构建乡村文化传播的话语体系,阐释乡村文化的内在发展逻辑,主动参与从“乡村”到“全球”的文化对话;三是更自信的表达,在开放的文化交流中,能够从容确立自身文化立场,以包容的姿态彰显独特性,并在互动中持续凝聚内部认同。
文化多样性是乡村文化焕发生命力、实现创新的动力源泉,应立足文化认同上的平等尊重,致力于情感交流上的积极对话,通过交流互鉴拓展乡村文化叙事维度与表达空间。事实上,中国乡村文化的景观之美对世界各国的建筑、园林等艺术有着深远的影响,中国乡村文化的价值之美也对当代国际认识真实中国有着浓郁的吸引力。应将中国乡村文化置于人类文明的整体图景中传播,以平和、平等、平常的心态,推动真诚、真实、真切的文化交流:既要具备文化韧性,在差异碰撞中坚守价值立场;也要拥有文化包容性,真诚理解并欣赏不同地方的文化经验与表达方式;同时还要具备文化想象力,在个性表达中提炼共性价值,以创造性的方式实现多元文化的交流融合。
三、乡村文化传播的创新路径
在数字技术加速迭代与城乡互动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乡村文化传播亟须以更具时代感、系统性、青春态的“立体传播”为导向,持续探索创新路径。基于对乡村文化核心特征与具体内涵的把握,以及笔者自2020年起参与乡村文化传播的实践经验,可沿场景化、社群化、节庆化与数字化路径推动乡村文化在当代的创新传播,并在持续传播实践中释放其内在生命力与人文之美。
(一)场景化传播
面对乡村社会日益凸显的“原子化”趋势,重建以公共空间为载体的交往生活已成为迫切的社会需求。在此背景下,场景化传播可通过艺术实践唤醒公共空间的文化感与地方感,使其转化为人们愿意停留、交往与互动的社会生活现场。国内在艺术乡建方面已积累较多实践经验,这些经验为艺术介入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参照。这些实践表明,有效的场景化传播应注重“空间微改造”“融入性原则”与“沉浸式体验”的有机结合。
以笔者参与的南海“罗行艺术墟”为例,该片区为典型的岭南传统乡村。艺术家围绕公共空间实施微改造,借助竹编灯笼、艺术标识等方式,对旧民居外立面、祠堂前广场、水边步道与巷道节点进行更新,在维系原有生活秩序的基础上,提升了空间的辨识度与人文气质,塑造了罗行墟的在地风貌与文化内涵。对于村民而言,艺术介入并非将日常“陌生化”,而是以新视角激活老文脉,正如长期驻村的现代舞艺术家所言:“在罗行,用被子、鱼篓、扫把也能跳舞。”传统文化由此转化为当代艺术创作的资源,形成“从艺术出发,向人文回归”的良性循环。
艺术介入乡村需贯彻“融入性原则”,强调避免短期项目化运作,而是让艺术家自然地、持续地、有机地融入乡村社会网络。为此,需要构建政府、艺术家、村民、青年与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的共创生态,形成可持续的协作机制。许多长期扎根罗行墟的艺术家具备较强的社会洞察、文化自觉与社会建构意识,因此他们不仅以独特方式诠释乡村,更在重构艺术与人的关系中发挥社会作用。当其与村民建立较深信任后,公共艺术项目便不再止于“完成作品”,而会在合作过程中生发出新的建造观念与审美判断,并推动乡村认知与形象的传播更新。
此外,场景化传播还需借助沉浸式体验推动文化从静态展示转向动态参与。在罗行艺术墟,游客通过非遗工作坊、情境互动、节庆仪式等活动,与艺术家及本地居民产生情感联结,将文化转化为可感知、可互动、可记忆的具身实践。这种体验不仅深化了参与者对乡村文化的理解与认同,也促进了人、空间与生活的有机融合,使罗行墟逐渐发展为新的人文艺术体验地、文化旅游目的地、人文经济实践地。
(二)社群化传播
在数字时代,围绕乡村文化形成的兴趣社群迅速增长,并通过持续互动推动乡村文化进入更广阔的传播场域。社群化传播不仅是要把信息“传出去”,还要把人“聚起来”:以共同的情感联结与价值认同为核心,将分散的个体、资源与注意力重新组织起来,在参与、共创与扩散中为乡村文化传播注入持续而稳定的内生动力。
从形成机制来看,社群根植于成员间共同的文化认同与情感共鸣。当成员因对某一乡村文化内容的热爱而聚集,如传统技艺、乡土美学、生态智慧等,他们便从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维护者与传播者。这种基于热爱的聚集往往具有非功利、持久而纯粹的特质,也因此更易孕育出具有感染力与传播力的文化作品,形成稳定的集体认同与可持续的参与机制。
从协同机制来看,成员在知识、经验与社会资本上的差异,构成社群持续生成创意并保持适应力的内在动因。一个活跃的乡村文化社群,通常融合了本地村民、返乡青年、专家学者、艺术家、“自媒体”运营者等多元主体,在内容创作、活动组织与资源对接等环节形成紧密协作。
从传播策略来看,社群化传播需要建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传播矩阵。线下通过工作坊、共创营等形式强化在地实践,线上则借助平台推广与内容分发,提升文化传播活动的影响力。有社交媒体平台发起公益乡村漫游大会,平台通过话题运营、内容共创、设计师驻地与非遗创新等方式将“线下凝聚”和“线上扩散”紧密结合,基于乡村非遗设计出具有时尚感的非遗服饰,既带动了村民增收,也通过线上传播使乡村之美触达更广泛的公众。
(三)节庆化传播
在乡村文化传播实践中,长期存在着受众认知停留于表面、缺乏情感共鸣等问题,节庆化传播通过依托具有广泛社会认同与集体参与基础的时间节点或活动载体,为乡村文化突破地域局限、实现“破圈”传播提供了有效路径。节庆化传播通常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或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庙会、丰收庆典等为媒介,在短时间内凝聚广泛注意力,塑造具有情感感召力的乡村文化现象。与强调深度互动与圈层凝聚的社群化传播、侧重艺术介入与空间再造的场景化传播不同,节庆化传播更突出“大而广”的规模效应与全民参与,是一种由内而外、上下联动的整体性文化传播实践,也是最利于新闻媒体发挥作用的传播路径。
浙江丽水“村晚”、贵州榕江“村超”、广东佛山“叠滘龙船”、浙江嵊州“村越”等“村”字头实践,是近年来以大众文体活动为载体开展乡村文化节庆化传播的典型案例。从实践机制看,其运作逻辑可从四个维度展开:其一,参与的大众性,这类传播依托具有广泛认知与情感基础的载体,显著降低参与门槛。如榕江“村超”,群众足球运动历史长达80余年,在当地具有天然的民间基础,笔者在调研中可以感受到普通民众自发的传播热情。其二,叙事的融合性,节庆化传播注重将乡村文化符号与时代议题相融合,推动传播内容的时尚化和时代化,如浙江丽水“村晚”融入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数字生活等叙事主题,使表演既保留地方风情,又能融入当代语境,推动传统表达与现实议题对话。其三,仪式的周期性,通过稳定的举办机制,强化集体记忆与文化认同。如嵊州“村越”依托“越剧之乡”的文化底蕴,推动越剧展演进礼堂、入景区、上云端,形成常态化表演节奏,坚持草根为主、全民参与、乡村联动、全网传播,使戏曲表演从专业舞台回归乡土日常,成为村民文化生活中的固定仪式与情感寄托。其四,传播的矩阵性,构建线上线下、官方与民间协同的立体传播网络。在“叠滘龙船”赛事中,政务平台负责信息发布与文化阐释,新闻媒体通过专业直播强化视听体验,深度报道丰富叙事层次,村民、志愿者通过社交平台自发记录训练日常、家庭助威、社区动员等场景,形成“仪式观看”与“日常记录”、“专业媒体传播”与“民众自媒体传播”相互交织的传播生态。
(四)数字化传播
《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目标,实现“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这一政策导向表明,数字化逐渐从一种技术辅助手段,转向文化保护、传承与传播的基础性路径。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正在重塑全球文化内容的生成、传播与接受过程,成为沟通村庄与全球、贯通传统与现代、对接供给与需求的基础设施。尤其是在乡村文化传播中,数字平台提供了低门槛、广覆盖、强互动的传播条件,使地方性知识得以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并通过微传播、分众化传播等方式融入全球文化流动的图景,具体呈现为两类方式。其一,以“短视频+直播+电商”为代表的文化产业赋能模式,推动乡村文化资源向文化创意产品转化。例如,山东曹县依托传统棉纺产业,借助电商生态发展汉服产业,形成从设计、生产到销售与文化推广的完整产业链,其代表性产品马面裙更成功进入海外市场,实现了乡村文化的国际传播。其二,以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等为代表的数字内容产品成为乡村文化出海的“三驾马车”,一些网络游戏大量与乡村非遗深度合作,在虚拟世界中精细复原乡村传统工艺与场景,让外国玩家与受众感受到中国乡村独特的人文之美。
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基础设施的差异、数字素养的分化、组织传播能力不足等现实条件的制约,在许多乡村地区,数字化传播尚未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常态、具有内生动力的传播实践,仍停留在接入不深、表达不强、认同不稳的初级阶段。要突破这一困局,必须将其视为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系统推进的社会工程,持续完善基础条件、强化主体赋能并推动内容创新。笔者在榕江的调研表明,政府对全民数字传播能力的公益培训,极大地提升了当地乡村的对外数字传播力。
数字化传播应被视为一种蕴含内在张力与辩证关系的传播实践,数字技术既是提升效率的功能体,也是重塑传播关系的权力体,这一双重属性决定了乡村数字化进程必须在“技术赋能”与“价值导向”、“开放连接”与“隐私保护”、“效率逻辑”与“人文关切”的多重对立统一中寻求动态平衡。因此,有效的数字化传播不应以“覆盖率”或“传播热度”作为唯一目标,而应在充分认识技术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引导、伦理规范与主体赋能,使技术真正服务于乡村文化的内生性发展与村民的主体性建立,最终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中,实现乡村文化在数字时代的可持续传承与传播。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乡村文化的内涵不再局限于农耕文化,而是在产业转型、人口流动与媒介化生活的共同作用下呈现愈发丰富的内涵:围绕文旅消费与休闲实践形成的乡村体验文化,依托返乡创业与新乡人进入而展开的乡村创新文化,伴随电商、短视频与直播劳动形成的乡村数字生产文化,以及以公共空间更新与乡村治理实践为依托的乡村社区文化,这些变化都表明中国乡村在当代语境下孕育出新的文化形态与表达方式。
乡村文化的地方性、生活性、关系性与稳定性特征决定了乡村文化新变化不会改变乡村既有文化的根基,而是会植根乡村土壤激发与展示乡村文化活力。换言之,这些新变化会增强全社会与乡村的情感联系,更好地发现乡村文化的独特价值。为此,在推动乡村文化传播过程中,要对乡村文化的各种新变化保持充分的敏感,保持最大的宽容。从文化意义上看,乡村文化的发展可以更好地展示中国文化的魅力。事实上,大量“中国游”的国际旅客正是通过乡村更亲近地接触到了中国文化。从经济意义上看,乡村文化的发展可以提供新的文化消费市场,实现农文旅融合,推动乡村人文经济实践。从社会意义上看,乡村文化的发展可以有效推动乡村文化治理,以文化建设实现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对于乡村文化新变化带来的各种深远影响,都要在传播中予以关注,这对乡村文化的发展也会形成正向反馈与良性循环。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乡村文化传播承担着双重使命:既要阐释乡村作为中华文明根脉的历史厚度与精神传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传承与传播,也要呈现乡村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新经验与新面貌,让中国道路与中国制度更好地展现与传播。乡村文化传播要坚持“两个结合”,扎根中国乡村实践与优秀传统文化,在内容稳定性、表达时尚性、关注长期性上下工夫。通过持续而有效的乡村文化传播,激发乡村发展内生资源与活力。乡村文化在乡村振兴的实践进程中转化为稳定的精神动力与行动资源,并以兼具乡土底色与时代气息的表达进入更广阔的文明对话,为中华文明国际传播与人类文明多样性图景提供来自中国乡村的经验叙事。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战略研究”(批准号:23VRC006)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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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胡钰,朱戈奇.乡村文化传播的基本理念与创新路径[J].青年记者,2026(03):61-69.
责任编辑: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