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贝凯德店儿童餐疑现蟑螂 消费者维权提起诉讼

e游青岛 |  2026-04-01 2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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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汐汐女士(化名)向半岛传媒反映,3月16日,她通过外卖平台为两岁的孩子购买了青岛西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凯德广场分公司(以下简称“西贝凯德店”)的儿童套餐,不料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餐食内疑似混入蟑螂异物,引发肠胃担忧。事发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汐汐女士已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汐汐女士介绍,当日她为孩子下单“酸汤挂面杂粮汉堡儿童餐”,孩子食用多口后,她翻拨碗底时竟发现一只完整的疑似蟑螂的异物。“孩子肠胃特别脆弱,看到这个情况我当时头皮发麻,恶心得直想吐。”她表示,事发后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对方起初拒绝退款,后经外卖平台介入,退还餐费共计37元,随后按食安险赔付148元。但汐汐女士认为,涉事食品为婴幼儿专用餐品,异物问题性质严重,再次向门店主张进一步赔偿,却遭拒绝,维权陷入僵局。

为维护自身权益,汐汐女士表示,曾向12315平台发起投诉。据了解,双山监管所工作人员曾到西贝凯德店(市北区黑龙江南路18号凯德MALL5层)现场检查,未发现卫生问题。针对异物问题,门店负责人称系外卖打包食用品,并非堂食。汐汐女士表示,市北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经沟通,称店家不同意调解,建议她通过正常法律流程解决问题。

3月30日,汐汐女士正式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申请立案维权。诉状显示,汐汐女士诉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医疗费(含血液、大便检查有无寄生虫费用)1000元、误工费500元、交通费200元、子女营养费3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针对此事,半岛传媒记者多次联系西贝凯德店及市北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店负责人确认了异物投诉及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情况,称店内卫生达标,对异物来源存疑;市北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山监管所负责人表示,此事由专人推进处理,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同时,外卖商家需保障食品配送过程安全,排除污染隐患。

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立案审查阶段。半岛传媒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提醒广大消费者,遇食品安全问题务必留存订单、异物照片等证据,依法理性维权,共同守护舌尖安全。

责任编辑:关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