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飞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泰安市公安局局长

综合新闻 |  2026-04-01 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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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八届〕第一百一十七号

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决定:

接受窦清波辞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八届〕第一百一十八号

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国强的提请,于2026年3月31日决定任命:

陈炳飞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泰安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窦清波泰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