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持续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张安宇   2026-04-01 19:34:14原创

4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加强储备监管、发展粮食产业情况。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是今年粮食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请问,山东将通过哪些工作来落实完成此项任务?对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王伟作出回应。

王伟表示,今年山东将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将继续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

常规检查全覆盖 减负增效严规范

山东将开展四项常规监督检查,实现收储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一是粮食购销季度巡查,每季度按照全部应检查企业约25%的比例开展检查,确保全年现场检查覆盖所有收储企业;二是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聚焦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夏秋粮收购检查,重点检查粮食企业落实国家政策、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情况;四是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重点关注销售企业是否违规处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购买企业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粮食、是否存在违规倒卖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为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山东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相关规定,统筹整合各类检查任务,减少检查频次,对同一企业年内现场检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同时,严格执行“鲁执法”扫码入企要求,强化行政检查全过程管控。

严查涉粮案件 露头就打宽严相济

山东将发挥12325热线作用,对核实后的举报线索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重点聚焦拖欠农民售粮款、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擅自动用储备粮油等重点案件,快速果断处置,避免事态发酵蔓延。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实行省市县三级会商机制,通过挂牌督办、提级查办等方式,稳妥有力进行处置。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案件查办程序,确保案件处置证据充分、事实确凿、程序合法。严格遵循审慎处罚的价值理念,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首案不罚要求,依法采用提醒、告知、责令改正等方式处理;对被举报企业主动偿还农民售粮款的案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既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又帮扶企业走出困境,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多举措赋能提效 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山东将加强“四大监管”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筹实施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范围,不断提升监管针对性、靶向性。二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针对粮食流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监管。三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充分运用省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展常态化线上抽查,实行从收购入库、储存保管到销售出库全链条实时在线监管,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中,重点检查信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提高监管有效性和精准性,同时指导失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信息,主动提升信用水平,着力打造诚信经营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张安宇

责任编辑: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