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街日报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万 瑞康医药因不正当竞争被行政处罚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01 17:03:33原创
大众网记者 于飞 烟台报道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9.SZ),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被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5,364.18元,罚款100,000元。
经查,瑞康医药于2017年12月与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签订《检验集中配送协议》,成为该院唯一检验产品供货商。为了增加检验耗材的销售,自2020年起,瑞康医药向该院检验科免费投放六台医疗检验设备,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双方约定,上述设备的配套检验耗材只能从瑞康医药独家采购。截至2024年6月,瑞康医药通过该模式向医院销售配套检验耗材总额达6,125,049.25元(含税)。经审计部门认定,其违法所得为125,364.1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记者联系到了瑞康医药,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经进行了自查,该业务模式只是个例,并非普遍现象,至于免费投放在牟平区整骨医院的检验设备是否回收,目前并不清楚。
据悉,瑞康医药成立于2004年,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总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公司主营业务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配送与供应链服务,销售网络遍及全国,直接服务近6万家医疗机构,业务几乎覆盖所有规模以上国内外生产厂商的药械流通领军企业。


责任编辑: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