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足金戒指”火烧变红,查条码“戒指变手镯”
大众新闻 刘玉凡 2026-04-08 07:00:00现场
近日,枣庄市民孙先生向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反映,2023年5月18日,他花费1500多元在台儿庄区兴中路周六福金店购买一枚戒指。今年3月,他想“以旧换新”把戒指置换,便拿着戒指前往其他金店,店员过火验金却发现,戒指经火烧后颜色偏红,判定戒指纯度不达标。

金戒指置换被拒绝
“当时明明买的是足金戒指,怎么可能纯度不达标呢?”孙先生于是拿着戒指找到了周六福金店。商家起初否认戒指为店内售出,在孙先生出示戒指上的钢印后,商家仅承认其为周六福品牌产品,却以“无法证明是本店售出”为由拒绝赔偿。
孙先生购买的戒指,过火检测后商家拒绝置换
3月31日,记者和孙先生前往涉事金店核实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在双方的沟通中,孙先生认为,自己有当时的消费付款记录和会员卡积分记录,能够证明是在该金店购买的金戒指。
但工作人员表示,孙先生无法出示购买戒指时的小票,目前只能证明孙先生确实在该店消费过,但无法证明其购买的就是这个戒指。工作人员还解释,孙先生在第一家金店过火验金的时候,可能案板上残留其他杂质或贵金属,导致戒指存在杂质。

同一商品条码为何两件产品?
对于金店的答复,孙先生无法接受。此前,孙先生还拨打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要求调解此事。
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称,工作人员到商家沟通调解此事,商家称从孙先生带来的旧料看,通过印记能看出是周六福品牌,但不能证明就是其销售出去的产品。商家提出协商换购的解决方案,孙先生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但商家拒绝。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市场监管部门决定终止调解,建议孙先生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孙先生说,这枚戒指是他当年为女友购买的纪念信物。他的本意并非为了高额赔偿,只是希望商家能正视问题,通过第三方检测查明黄金纯度,给消费者一个公正说法。
同一个商品条码显示的却是两件产品,让孙先生质疑商品来源和品质问题
4月1日,孙先生还发现了一件蹊跷事:他在金店的消费记录显示购买的是“足金9999戒指”,但他登录周六福珠宝信息服务中心查询后发现,商品名称显示的却是29.62克的“足金手镯”,两条记录的商品条码均为“N2H041494221”。
孙先生质疑,同一个商品条码,为何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产品?是否存在商品来源和品质问题?
4月2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周六福官方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孙先生无法提供质保单,无法处理此事。对于“同一商品条码出现两种产品”的问题,工作人员也未作出解释。
4月4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双方协商仍未达成一致。

商家需解释条码问题
山东齐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文超认为,消费者在购置贵重商品时,应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付款记录及产品证书等文件,此类凭证是证明购买事实与商品信息的关键证据。孙先生虽持有付款记录与会员积分记录,但缺少记载具体商品信息的购物小票,客观上增加了其在维权过程中的举证难度。
于文超建议,孙先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经营者存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但该主张成立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商家在销售行为中存在欺诈故意,例如明知商品纯度不足仍标注为足金,或故意销售与约定不符的商品。这需要结合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纯度鉴定报告、商家无法合理解释的商品信息矛盾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针对孙先生所发现的“同一商品条码对应两种产品”这一异常情况,于文超认为,此事涉及商品信息管理系统的规范性问题。同一商品条码对应不同的商品名称,可能表明商家在信息录入环节存在疏漏,或反映出其内部管理存在更深层次的漏洞。此现象不仅是本案消费纠纷中的证据疑点,也可能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核查的切入点。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就此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与该条码对应的唯一、准确的商品备案信息。
(大众新闻记者 刘玉凡 实习生 刘奕晨 杨梦馨)

责任编辑:金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