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答记者问丨淄博税务部门落实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圆梦保驾护航
淄博发布 | 2026-04-02 15:45:29 原创
孙渤海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关键期,很多大学生有自主创业的意愿。税务部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在办税服务上有没有针对性的便利化措施?在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柳晓东介绍了有关情况。
柳晓东介绍,淄博税务部门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为青年朋友创业圆梦保驾护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创业初期,享受“免减税”红利。根据现行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这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第二,在企业运营期,享受“普惠性”优惠。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或季销售额30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在研发创新期,享受“鼓励型”支持。对于从事科技创新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技术转让所得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在办税服务方面,税务部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群体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一是开设“创业绿色通道”。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窗,提供政策咨询、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申报纳税等“一站式”服务。二是组建“创业导师团队”。联合人社、高校等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创业导师,深入高校、创业园区开展政策宣讲和创业辅导,帮助大学生“懂政策、会操作、享红利”。三是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依托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实现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让创业者“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涉税事项。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与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信息,主动推送适用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孙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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