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察指令后仍未改正这项行为,淮南矿业顾桥煤矿被罚2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02 16:25:3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3月17日,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桥煤矿(下称“淮南矿业顾桥煤矿”)因“未能对压力管道进行检验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收到20万元罚单,处罚机关为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显示,2025年9月6日,处罚机关执法人员对位于凤台县顾桥镇的淮南矿业顾桥煤矿中央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当事人正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压风机房空气储罐到井口段压缩空气管道;供热管道分气缸至浴池、至井口、至宿舍区蒸汽管道;以及顾桥电厂供气端至制冷机房,至原锅炉房蒸汽管道,上述管道均未提供合格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未办理使用登记证。
2025年9月6日,处罚机关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凤市监特令〔2025〕第DF-GJ11号),要求当事人于2025年11月5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1、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压风机房空气储罐到井口段压缩空气管道;和供热管道分气缸至浴池、至井口、至宿舍区蒸汽管道;以及顾桥电厂供气端至制冷机房,至原锅炉房蒸汽管道。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对压力管道进行检验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从2025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处罚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证据材料提取等调查取证工作。
据其违法事实内容,自2025年9月6日处罚机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凤市监特令〔2025〕第DF-GJ11号)至2026年1月9日,当事人仍未能对压力管道进行检验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凤市监处罚﹝2025﹞396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桥煤矿成立于2006年,负责人刘乐枝。其母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1810254.911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韩家章,大股东为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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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