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术被收近4000元手术刀费,知情权岂能形同虚设

正观新闻评论    2026-04-02 16:59:12

3月30日,网友尹女士发布视频称,其孩子在温州市人民医院做手术,被收取3927.26元卫生材料费,询问后得知是“一次性手术刀”的费用。尹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并认为医院应该在术前告知相关收费并征得患者和家属同意。 住院结算单据显示,本次费用合计9430.53元。

对此,温州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建议联系宣传科了解,而该医院宣传科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工作人员表示,需先了解情况,未作出进一步回应。

从法律层面看,医院收费程序存在瑕疵。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术前必须如实告知患者病情、诊疗方案及所有相关费用,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涉事医院在未提前告知、未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高额进口耗材,术后又以“其他病人也这么收”回应,既不合规定,更漠视患者权益。

客观而言,这笔3927.26元的手术刀费,未必等同于“乱收费”。患者所患为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院方所用“进口一次性刀具”,或为该手术所需的特殊功能性器械,有其一定医学价值。

然而,问题就在于,此类手术是否需要昂贵的进口刀具?国产同类器械能否满足临床需求?若存在性价比更优的选择,医院是否尽到了合理选用和充分告知义务?此外,近4000元的费用,远超常规耗材市场区间,其定价依据和标准是否合理?

更令人遗憾的是,面对质疑,相关方回应尽显敷衍。医院先是以“惯例”塞责,后续面对问询又陷入“不知情”“无人接听”的沉默,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也未及时介入回应。医疗收费关乎公众切身利益,回应不能“打太极”,沟通不可“冷处理”,相关部门亟须介入查清事实,给公众一个交代。

医患间的信息不对称,让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弥合这一差距,靠的不是患者“多问”,而是医院“多说”。

基于此,医疗机构要严守流程,术前全面告知费用构成,杜绝隐性收费;监管部门要强化督查,严查违规行为,规范耗材定价,对违规机构严肃追责;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让“知情同意”不流于形式。

唯有收费公开、告知到位、回应及时,才能化解医患隔阂、守住医疗公信,真正让患者看病安心。

(作者:任思凝,来源:正观新闻评论)

责任编辑: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