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严查!潍坊公安曝光3起典型案例→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04-02 17:14:27
持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践踏法律尊严
漠视生命安全
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
潍坊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坚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3月5日下午,潍城交警在玄武街与向阳路路口东侧开展专项行动,拦停了一辆嫌疑车辆,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车内满是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人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高某曾于2012年10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本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高某中午喝了两瓶啤酒,因车辆在汽修厂刚修好,感觉喝的不多,便去汽修厂将车开回家,在回家途中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高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拘留。

3月16日20时45分,诸城交警在和平街潍河公园西门口附近道路拦停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马某拒绝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随后民警将其带至诸城市中医院抽取血样。后经鉴定,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9.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3月16日晚,奎文交警在东风街与潍州路路口东侧设卡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21时48分,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东风街由西往东行驶至潍州路口时,因有酒驾嫌疑,被民警拦停。经对周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将周某带至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静脉血样提取,经鉴定,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醒
克制不纵酒 平安才长久!
亲友相聚、举杯畅饮时,请务必牢记:酒后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极大威胁!
严查不放假:天气渐暖,潍坊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全天候、全路段 “零容忍” 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侥幸必严惩:即使少量饮酒,也会导致反应迟缓、操作失控,吃槟榔、喝饮料等均不能成为酒驾借口,最终以抽血检测结果为准;
特别提醒:若聚餐需饮酒,建议提前规划代驾、公交等出行方式,切勿心存侥幸!
责任编辑:孟焕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