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生态政绩底色 公益诉讼绘山海画卷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推动碱蓬生态修复项目落地

地方法治 |  2026-04-03 1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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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胶州湾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部署要求,以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推动滨海湿地生态修复落地落实。4月2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市南区法院、城阳区海洋发展局、青岛农业大学等举行胶州湾蓝碳建设暨碱蓬生态修复项目启动仪式。此举系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通过公益诉讼调解进行盐地碱蓬专业修复的司法实践。

启动仪式上,城阳区政府副区长王成君,市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政,市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仲君,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一级调研员王子江,青岛农业大学副校长孙庆杰,共同为“青岛胶州湾蓝碳建设暨碱蓬生态修复项目”揭牌。

随后,各方代表前往修复现场,实地查看碱蓬幼苗生长情况。青岛农业大学技术团队现场汇报了碱蓬种植方案、生长监测计划与管护措施,市南区检察院、市南区法院、城阳区海洋发展局等将对后续管护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修复工作落地落实、科学透明。

市南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刻认识“生态修复是慢工细活,要立足长远,见修复实效”。在近期办理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深化“公益诉讼调解+专业修复+动态监督”机制,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引导被告与青岛农业大学签订合同,开展专业生态修复。被告实现从“生态破坏者”到“主动修复者”的身份转变。该模式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和行政资源,还显著缩短了生态修复周期,同时,高校专业团队的引入则有效提升了盐地碱蓬种植与管护的科学性。检察机关始终践行正确政绩观,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把胶州湾蓝碳功能和碱蓬生态修复作为衡量办案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做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滩涂生碧草,履职显真章。下一步,市南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惩治—修复—预防—监督”四位一体生态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公益诉讼调解+专业修复+动态监督”机制,用法治之力在山海之间勾勒生态发展新图景。

(市南检察)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