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润春晖•法护青禾”:向欺凌说“不”(八)

地方法治 |  2026-04-04 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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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31日,金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羊山镇杜楼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为全校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法院干警以“法治护航青春 新规守护校园”为主题,围绕校园欺凌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校园欺凌不是小事,法律明确说‘不’。”宣讲干警向同学们详细解读了新法关于校园欺凌的明确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学生欺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无论是扇耳光、起侮辱性外号,还是通过网络散布谣言、进行威胁恐吓,一旦越界,就不再是违反校规,而是触犯法律。

针对部分未成年人存在的“年龄小就没事”的错误观念,干警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一个因琐事引发欺凌、最终导致违法者留下人生污点的真实故事,让在场同学们深受触动。干警强调,新法对行政拘留的执行条件作出重要调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样可能面临行政拘留;而“不处罚”也绝不等于“不管教”,训诫、心理辅导、专门矫治教育等矫治措施同样具有严肃的法律约束力。

宣讲的最后,干警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不做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如果遭遇欺凌,要勇敢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求助;如果看到欺凌发生,要及时报告、伸出援手。

此次普法活动是金乡法院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金乡法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进校园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贡献法院力量。

( 通讯员 闫福亮 )

责任编辑:马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