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偷吃公园鸭子被行拘5日,律师称处罚属最低幅度
现代快报 2026-04-03 15:01:08
近日,广东中山市民朱女士养在金钟湖公园的一只鸭子,被两名男子偷走并食用。朱女士称,涉事两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朱女士将这一处罚结果发在了社交平台上。对此,有人认为,鸭子虽小,但处罚体现了法律的严肃与严谨;也有人觉得,五天拘留有些过重了。4月3日,金钟湖公园向现代快报记者证实确有此事。
朱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25年12月,她路过市场上一个套圈摊时,看到一只出生没多久且脚部受伤的小黄鸭,就花钱买了下来,放在家中饲养。随着鸭子逐渐长大,体重达到了五六斤,凌晨经常发出叫声,对周边住户产生一定影响。朱女士决定将其送到公园景区放养,最终选择了金钟湖公园。该公园有保安巡逻,且园内生活着多只观赏鸭和鹅,公园管理方也同意接收。
今年3月16日,朱女士将鸭子送至金钟湖公园。之后,她每隔一天前往公园查看一次。3月29日上午,她发现鸭子仍在公园内,并有游客和它互动投喂。“当时觉得很放心,觉得终于给它找到一个好归宿。”朱女士说道。
到了3月31日早上,朱女士再次前往公园时,未发现鸭子踪迹。她随即向公园保安求助并调取公共视频录像。视频显示,3月29日下午1点多,两名男子将鸭子抓住并装入黑色袋子,随后翻越公园栏杆离开。朱女士便报了警。
“警方找到了两名男子,确认鸭子已被食用。”朱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张中山市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伙同他人在中山市东区金钟湖公园盗窃鸭子一只,2026年4月1日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两人分别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4月2日晚上,现代快报记者拨打朱女士报警的库充派出所电话,接线民警表示具体情况需联系分局。随后,记者致电中山市东区分局,对方表示不方便作出回应。
4月3日上午,金钟湖公园一名工作人员向现代快报记者证实确有此事。该工作人员称,今年3月,公园接收了朱女士收养的鸭子。后来鸭子丢失,园方配合调取了公共视频并协助警方调查。经查,鸭子被两名男子盗窃,警方已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的处罚重不重?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表示,本案适用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最低幅度的拘留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他表示,处罚须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一般情况下,对财物价值极小、情节显著轻微的盗窃案件,会慎重使用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方式,但还应综合考量违法情节、主观恶性、财物价值及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具体来说,首先要看违法行为人的态度,是积极悔过还是恶意明显,是仅此一次还是屡次盗窃。其次要看被窃物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情感价值。从这起案件看,这只鸭子并不是单纯用于食用的食材,而是主人寄养于公园的宠物。那么,公安机关在处罚时也会考虑报案人的态度。该案件也提醒公众,不能因为财物价值小就随意偷盗。
(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房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