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一男子被东营警方拘留
大众新闻 王超 2026-04-03 18:46:18原创

3月27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明月派出所民警在办公楼上无意间向外一瞥,竟发现隔壁某家属院内一辆疑似由小型面包车改装的非法流动加油车正在为一辆轿车加油。“家”门口“贴脸”作案,民警当即出击火速赶至现场,将这辆正在进行交易的非法流动加油车当场查扣,收缴加油机、油罐及非法成品油400余升。
该车从外表看平平无奇,办案民警打开其后备箱才发现车厢经过了简单的改装修整,车内空间逼仄,后排座椅已被拆除,加油计量设备及容量800升的油罐塞满了整个后车厢,更危险的是车内无任何消防器材,油罐也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为增强隐蔽性,油罐大体被油渍斑斑的被子遮盖,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该非法储油流动加油车的车主邱某某近几年来已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过3次,且最近一次就在3月上旬,此次“重操旧业”试图继续牟利,却不料被抓了个正着!
目前,邱某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非法流动加油车存在极大安全风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请广大群众切勿购买、使用此类成品油,需要加油请选择正规加油站。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大众新闻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周赟)
责任编辑:杜美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