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交警发布通告:截至4月15日,以下“僵尸车”将被依法拖移!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07 11:12:01
近日,泰安交警发布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僵尸车”的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僵尸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盘活公共停车资源,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市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集中清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目前已清理387辆。以下车辆无人认领管理或车主未能及时自行清理,将依法拖移,特公告如下:
一、相关车辆情况

二、清理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请相关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行将车辆移离公共区域,或办理报废、注销手续。逾期未清理的“僵尸车”,将被依法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三、车辆认领及后续处置
被拖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身份证、行驶证、车辆合法证明到相关辖区大队予以认领。逾期未办理认领手续的,相关车辆将被依法强制报废、拍卖或按规定处置。
对妨碍公共安全、长期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停放车辆,将依法持续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请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主动检查、维护名下车辆停放状态,共同维护安全整洁、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
咨询电话:8281679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3日
(泰安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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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