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往返跑”!山东推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省内异地年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杨璐   2026-04-07 15:23:09原创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关于实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省内异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省内异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切实解决异地农机年检“往返跑”问题。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因跨区作业等原因,大量农机需返回注册地进行年度检验,存在“折返跑、成本高、耗时长”等问题,不仅给农机手带来不便,也影响了农机按时参检率,形成安全隐患。

省农业农村厅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层面统一推行省内异地年检,旨在通过“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消除监管盲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服务乡村振兴。

《通知》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农机在哪,年检就在哪”,通过明确适用对象、简化申请材料、规范检验流程、强化信息化支撑,构建全省统一、标准一致、结果互认的异地年检工作机制。

在适用对象方面,《通知》明确,在山东省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因跨区作业等原因不在注册地使用,依法需要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均适用本政策。机手可免费向实际使用地的县级农机安全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通知》规范了检验流程,分为四步。提交申请:送检人携带身份证明、农机行驶证、需检验的农机,向作业地县级检验机构提出申请。拖拉机运输机组还需提交交强险凭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证明;审核受理:受理机构通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查询核对农机档案信息,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实施检验:检验机构指派2名及以上具备资质的检验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实地安全技术检验,并填写《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结果处理:检验合格的,当场通过系统打印签注行驶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信息全省联网共享;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问题,整改后可复检。

《通知》明确异地年检与注册地年检执行完全相同的技术标准,必须依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 1830-2019)等规定进行,确保检验质量。严格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做到“见车、见人、见证”,确保检验过程可追溯、结果真实准确。

此项政策是针对传统属地年检模式进行改革,变“群众往返跑”为“就地就近办”,变“属地管理”为“全省通办”,是农机安全监理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和具体体现。政策实施依托升级后的全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已增设“异地年检”专用模块,实现了异地档案查询、业务在线办理、检验结果实时上传与全省互认。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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