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这家“小巨人”企业IPO二度折戟,股权代持疑云待解
公司观 | 2026-04-08 08:13:18 原创
日前,益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益丰新材”)披露的公告显示,因公司及保荐人中泰证券申请撤回IPO材料,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此前,益丰新材IPO申请已于2025年6月21日获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益丰新材第二次IPO终止。该公司曾于2020年12月申报科创板IPO并获受理,但在2021年11月因撤回申请而终止。
公开资料显示,益丰新材成立于2011年,位于滨州市博兴县,是一家从事有机硫化学品和光学新材料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
据益丰新材披露的招股书,其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新股不超过4736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原拟募集资金8.44亿元用于高折射率光学树脂材料项目、高端功能材料环状聚烯烃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业绩方面,2022年至2024年,益丰新材营业收入持续下降,分别为7.14亿元、6.25亿元和6.0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有所波动,分别为1.31亿元、1.55亿元和1.33亿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同比下跌15.95%。扣非归母净利润4412.94万元,同比下跌37.81%。2022年至2025年,公司每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金额达1.7亿元。
2026年3月,益丰新材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在该回复中,益丰新材表示,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为聚焦主业、减少关联交易,2022年末将环保助剂业务剥离。剔除环保助剂业务剥离影响后,2023年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2024年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受到市场供需情况、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硫脲等产品收入下降所致。
2025年上半年,益丰新材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由于上年同期硫脲价格处于高位、聚硫醇309下游光伏行业景气度较高,导致上年同期贡献营业收入、毛利相对较高。受硫脲行业竞争加剧、聚硫醇309下游光伏行业周期变动等因素影响,2025年上半年公司硫脲、聚硫醇309营业收入、毛利出现下滑;同时,受竞争对手扩产、降价、下游需求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聚硫醇504产品营业收入、毛利下滑;此外,公司2025年上半年终止单氰胺业务,单氰胺产品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股权结构方面,本次IPO招股书显示,马韵升直接持有益丰新材32.45%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其配偶万春玲直接持有公司12.66%的股份,万春玲通过万韵泰达持有公司4.85%的股份,马韵升、万春玲合计持有益丰新材49.96%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而在2020年的招股书中,益丰新材的实际控制人马韵升和万春玲控股的比例为46.31%,其中马韵升直接持有公司37.89%的股份;其配偶及实际控制人万春玲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8.42%。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益丰新材两次IPO申报过程中,股份代持问题存在不同表述。益丰新材在前次申报科创板的首轮回复中称,不存在股权代持。但本次申报创业板,其在招股书中详细披露了万春玲多次涉及股权代持的行为。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贾义航)
责任编辑:吴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