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业务研究”调整为“新闻研究”,二字之差区别在哪儿?| 第36届中国新闻奖
全媒体探索 | 2026-04-08 15: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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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正式发布,其中将原“新闻业务研究”调整为“新闻研究”。这一变动引起新闻传播学界和业界的共同关注。
看似名称的细微变动,实则是立足全媒体时代对新闻研究领域的一次深度扩容与价值重塑。
从评选标准看,此次调整将研究边界拓展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新闻史与新闻实践等多个维度,涵盖理论阐释、规律总结等研究文章。要求参评作品立论正确、观点鲜明、论据可靠、论证充分,理论联系实际紧密。
从评奖范围看,参评主体除新闻单位采编人员外,新闻单位非采编岗位人员和新闻院所教研人员也可参评新闻研究项目,真正实现了学界与业界的研究共同体构建。
在参评人员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为兼顾公平性,新闻研究项目中,作者、编辑为厅局级干部的作品获奖名额不超过3件。既保证了领导干部参与研究的渠道,又避免了资源过度集中,为更多基层研究者和青年学者留出空间。
在作品字数限制上,依旧坚持短、实、新要求,原则上不报送超长作品。其中,新闻研究作品限制在8000字以内。
报送单位和报送名额(不含专项初评项目)如下:


对于这次调整,学界专家给予了高度评价。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刘晓程认为,这是回应“新闻无学论”的关键举措。通过扩大研究范围,以“新闻研究”提升从业者研究能力水平,破解停留于业务经验的总结,积极回应社会有关“新闻无学、新闻无用、新闻无效”的误解,强调新闻研究是学界与行业共同体的共同责任。
可以说,“新闻研究”替代“新闻业务研究”,不仅是中国新闻奖评选体系的自我完善,更是为新闻行业的长远发展锚定了理论航向。
(素材来源:中国记协网、“庖丁解news”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