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村一业、一村一策”产业项目申报指南来啦

济南农业农村    2026-04-08 18:30:08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依据。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村一业、 一村一策”推进机制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济办发电〔2022〕42号)

(二)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包括在济南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法人企业单位,带动作用明显,信用良好,实施主体为企业的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要求,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能力和相关要素保障条件。

(三)项目扶持村庄。 项目扶持所在区县(含功能区, 下同)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庄,已享受过“ 一村一业、 一村一策”产业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及组织部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村庄,原则上不重复扶持;冻结即将拆迁或已拆迁尚未安置的村庄,暂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涵盖用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一村一业、 一村一策”产业项目。立足当地农业农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着眼于提效益、增产能,重点围绕农林牧渔业、农业全产业链、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食品等领域,主要支持2026年以来新投资的农业绿色种养、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文旅融合等产业类建设项目。

三、扶持标准

以项目扶持带动村庄数量为基准,按每村30-50万元扶持标准,确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上,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对于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街镇、实施主体据实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按程序逐级报送。由市级平台公司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申报书要详细撰述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手续、项目预期效益、联农带农等情况。

(二)街镇审核。街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鼓励统筹谋划多村联合的项目,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发展实际,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环保等政策, 申报主体是否具有实施项目的资金筹措能力等。

(三)区县推荐。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对街镇上报的项目进行复审,进一步审查申报主体资质、项目发展前景、预期效益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择优推荐。

(四)市级评审立项。 市级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区县、市级平台公司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考察,综合考虑评审结果、以前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财政资金分配方案,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研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五)方案批复与实施。项目立项后,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与项目所属街镇,组织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后, 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实施主体批复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市级平台公司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原则上,项目应在实施方案批复后1年内建成;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可适当延长建设周期。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 财政资金占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仅用于补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等与主导产业无关的建设。严格自筹资金安排,可以列支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固定资产和实物工作量等建安投资;生产资料及原料购买、厂房租赁费、土地流转费、人员工资、差旅会议和项目管理服务等费用,以及与项目主导产业无直接关联的投资,不得列入自筹资金使用范围。

(二)强化带动增收。项目要履行联村带农责任,通过建立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村民有效增收。

(三)上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2.实施主体营业执照、2025年度财务报表;3.街镇、自规部门出具土地性质合规证明;4.实施主体自筹资金证明;5. 区县推荐报告。

六、联系方式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处:康 凯  51702764、金大庆 51709128

济南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李林 51703793

电子邮箱: cyhb@jn.shandong.cn

“一村一业、一村一策”产业项目申报书

责任编辑: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