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违停挡路被掰坏车牌,车主诉行人赔200元

新黄河    2026-04-08 18:27:35

一辆违停车辆,一块被掰弯的车牌,不到200元的赔偿诉求,却让双方僵持不下。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化解一起小额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赵某将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钱某途经被阻碍通行,一时生气将赵某的汽车车牌掰弯,赵某因更换车牌产生费用近200元,将钱某诉至法院。据悉,法院启动柔性调解后,已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据案情介绍,赵某新购置一辆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随意停放在路边人行道上。行人钱某途经该路段时,被赵某违规停放的车辆阻碍通行。钱某称该车辆差点绊倒自己,因此心生怒气,一时冲动将赵某的汽车车牌掰弯。

事后,赵某因更换车牌产生费用近200元,要求钱某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且矛盾逐渐升级。赵某认为自己的财物无故被损毁,钱某理应赔偿;钱某则觉得是赵某违规停车在先,自己才会冲动行事,拒绝赔付。僵持之下,赵某将钱某诉至法院,索要车牌更换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迅速找准矛盾症结:案件标的额不足200元,原告未必真缺200块钱,被告也未必拿不出200块钱,双方可能并非真的在意小额赔偿,核心矛盾是赌气斗气、互不相让。若简单出具判决,即便判定赔偿,不仅会造成程序空转,还无法真正为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且双方心结未解,极易引发后续执行争议。

为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放弃机械裁判,在征得各方同意的条件下启动柔性调解。一方面,法官向钱某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即便心存不满,也不能采取过激手段,掰弯车牌的行为既不文明,还会激化矛盾,更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法官向赵某告知其违规占用人行通道停车、影响他人通行的过错,希望双方不要意气用事,不要让这不到200元的小纠纷耽误双方过多的精力,否则也是得不偿失。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双方均冷静下来,主动反思自身过错,顺利达成和解,钱某主动足额支付了相关赔偿费用,这起小额纠纷得到快速解决。

责任编辑:隋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