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因违法转包工程被罚没27.57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08 17:24:15

近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北监能罚决字〔2026〕16号),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9,786.24元、罚款165,918.92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275,705.1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承包单位,违反了建设工程承包管理相关法规,实施了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失信行为。依据相关处罚标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东北能源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9,786.24元;处以罚款165,918.92元;合计罚没款275,705.16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1月,法定代表人高明仕,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作为一家专业电力工程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送变电工程调试、维护及施工业务,是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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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