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海集团因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罚3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09 11:04:48
近日,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被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拉住建字﹝2026﹞9号)显示,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鉴于违法事实清楚,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日期为2026年4月7日。

公开资料显示,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12-13,法定代表人为普布贵吉,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000686811501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拉萨市天海路,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经营范围包含:对房地产、物业投资;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场开发与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及管理;设备、库场、房屋租赁,是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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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