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十建建设集团拖欠员工工资逾期未付 被罚1.6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09 11:09:59

近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西安建工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且逾期未按要求支付,被依法处以罚款1.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市人社罚字〔高新〕〔2026〕17号)显示,该企业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事实。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支付员工工资,但该企业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可处以罚款。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西安建工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4月1日。此次处罚的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建工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5-20,法定代表人为姚先锋,注册资本为100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31MAB0GHDQ65,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1号楼2213室,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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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