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51.25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金观察 |  2026-04-09 12:32:46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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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银罚决字〔2026〕1号)显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因以下6种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51.25万元。其违法行为具体如下: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爱企查显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北城二路669号,法定代表人为赵京才。

责任编辑: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