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行政审判提质增效——泰安市泰山区人大监司委依法履职护航法治政府建设

地方法治 |  2026-04-09 16: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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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和“助推器”。近年来,泰安市泰山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聚焦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了全区行政审判质效的稳步提升。

坚持政治引领,把准监督方向,夯实行政审判监督基础

泰山区人大监司委深刻认识到,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来谋划和推进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支持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新时代行政审判理念,确保行政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监督能力水平。组织监司委委员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行政审判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区法院在行政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立案登记制深化等背景下的案件增长趋势,开展针对性学习研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的能力。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审判实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行政案件数量增长快、化解难度大等特点,深入法院、行政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区法院在审判队伍建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的情况,关注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收等矛盾多发领域的司法应对,为精准监督提供第一手资料。

聚焦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方式,提升行政审判监督实效

泰山区人大监司委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督促区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民生福祉与营商环境,监督职能发挥。紧盯行政审判服务大局职能作用发挥,督促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监督法院贯彻落实“如我在诉”工作要求,近四年来妥善审结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等社会保障类案件58件,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监督法院依法审理涉企业行政案件67件,规范市场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聚焦“告官见官”,监督出庭应诉实效。针对以往“告官不见官”的难点问题,持续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监督力度。督促法院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通过统计通报等方式推动制度落地。2022年以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同时,关注“出庭出声”效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实质参与,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是聚焦实质化解,监督机制创新。积极发挥人大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体化运行。监督支持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泰山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工作方案》,推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引导窗口、调解和解室。近四年来,泰山区法院以撤诉方式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36件,占比达38.36%,有效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四是聚焦依法行政,监督延伸职能。督促法院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等形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法院对败诉案件进行深入分析,近四年审结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2件,主要涉及违反法定程序、未依法履职等,通过司法建议及时指出问题,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注重成果转化,凝聚工作合力,彰显行政审判监督成效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监督举措,全区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一是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压力下,区法院案件审理周期缩短,审判质量效率不断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核心指标持续向好,有效减少了衍生案件的发生。

二是法治环境持续优化。通过对败诉案件的分析和司法建议的落实,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程序意识显著提升,“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得到有效扭转,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督促法院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法官员额遴选,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行政审判调研成果丰硕,多篇论文获国家级奖项,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一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养。

下一步,泰山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持续深化专项监督,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人大监督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法治泰山区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泰安市泰山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司翠凤)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