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目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宜兴城建文旅集团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10 15:25:2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无锡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4月7日,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兴城建文旅集团”)同日收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类型均显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处罚机关均是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锡宜住建罚决〔2026〕5号内容显示,宜兴城建文旅集团的违法事实为: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审计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审查意见,宜兴城建文旅集团将宜兴市城区停车场改造工程-东氿一号北门等停车场项目直接发包,未进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属于应招未招、规避招标。

苏锡宜住建罚决〔2026〕6号内容则显示,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审计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审查意见,宜兴城建文旅集团将宜兴市城区停车场改造工程-紫金公寓等停车场项目直接发包,未进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属于应招未招、规避招标。
对此,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上述两罚单中,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对其分别作出罚款17.01208万元、8.169524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宜兴城建文旅集团官网介绍,公司资产总额280.24亿元,下属宜兴市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是宜兴市首家AA+产业类信用评级国有企业,同时获得境外信用评级BBBg。公司以“聚焦城市建设运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打造升级为集投资、建设、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城市综合运营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发展主力军”为定位,有建设设计、城市运维、城乡融合三大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戴赛平,大股东为宜兴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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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