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臣:信用赋能 监管提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体系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迪 2026-04-09 17:46:17
作者: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臣
近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出台《滨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滨州市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新《办法》立足全市中介行业发展实际,聚焦规范经营、强化惩戒、优化服务,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下面从强化信用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守护民生权益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聚焦信用赋能,完善评价体系。本次修订在保持原有制度框架稳定连续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用记分规则,细化机构与人员信用基础分,完善加分项和扣分项,新增行业技能竞赛、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等激励内容,补充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违规加盟、违规提供金融服务等失信情形,实现对经纪、估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全维度、全流程信用评价。
聚焦从严治理,规范市场秩序。针对当前房地产中介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诚信机构加大激励支持,对风险机构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对严重失信机构暂停服务、联合惩戒,对列入 “黑名单”主体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同时,强化信息归集、异议处理、信息公开和部门共享,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房源、违规收费、侵占交易资金、泄露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聚焦民生关切,守护群众利益。房地产中介服务直接关系群众住房交易安全和切身利益,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福祉的关键环节。《办法》通过强化信用约束,倒逼中介机构守法诚信、规范服务,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减少消费纠纷。同时,健全信息披露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让房屋交易更透明、更放心、更安全,真正把监管成效体现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用好信用评价结果,推动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不断提升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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