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促规范 人民监督提质效——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

地方法治 |  2026-04-11 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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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4月10日,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邀请4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评查与讲评,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大同出席会议并讲话,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红主持会议,入额院领导、各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通过“内部评查+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剖析刑事检察办案短板,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本次专项评查共抽取了9件刑事检察案件,涵盖捕后判轻缓刑、裁判改变起诉、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漏捕漏诉等案件类型。评查采取“一案一析”的形式,由业务部门9名评查员和2名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专业视角,对评查中发现的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规范及案卡填录等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真正做到“红脸出汗”,直面问题,深入整改。

2名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与讲评,不仅加深了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更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诚意。

鲁大同讲话中指出,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与讲评,是基层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并对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开诚布公、大胆履职。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和讲评,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并结合自身专业视角,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关键环节,客观、公正、准确的给出评查意见。

二要端正态度、虚心受教。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汇总、建立台账、逐项研究、逐条落实。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确保监督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要健全机制,巩固成效。要将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果。案管部门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每季度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活动,提升评查活动质效。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