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透露医保支付新导向:基层看病报销比例将更高,慢性病最长可开12周药量

直通国新办 |  2026-04-13 12:00:30 独家

董婉婉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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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4月13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表示,国家医保局注重发挥基本医保的制度功能,协同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围绕更好解决群众基层就医和医疗保障的难点问题,将重点从促进基金流向基层、服务患者就医基层、推动改革适应基层三个方面着手,着力完善医保支持分级诊疗的政策措施。

黄心宇介绍,具体来看,一是促进基金流向基层。夯实基层医保定点服务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为群众就近就便就医提供坚实基础。健全医保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新增的医保基金份额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落实对符合条件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结余资金分配也要向医共体内的基层机构倾斜。通过医保基金流向支持,减轻基层对收入来源的顾虑,激励其主动提升服务能力,形成能力提升、资金保障、服务优化的良性循环。

二是服务患者就医基层。各地医保部门要综合考虑基金的保障能力,群众就医需求、基层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起付线,完善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因地制宜适当拉开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水平,在基层可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统筹地区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级转诊的参保患者,在上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由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患者,同一疾病周期内不再另设住院起付线。除了住院还要加强门诊就医保障,各地可按分级诊疗导向,酌情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报销水平。要加强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保证诊疗安全、符合诊疗规范的前提下,最长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减少慢性病患者的往来奔波。

三是推动改革适应基层。持续深化按病种付费改革,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系数,加快推进以省为单位规范基层病种范围,实现统筹地区内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病种的“同病同付”。稳步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的管理范围,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鼓励基层用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适宜服务。支持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因地制宜细化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内容。基本服务包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个性化服务包由个人支付。

针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有何支持措施?黄心宇指出,首先是鼓励基层用好价格政策开展适宜服务。分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对一二级手术和护理、影像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当缩小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价格差距;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快推进区域内的价格相对协同。

其次是支持大医院应用临床新业务、新技术。在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中,统一新增了一系列前瞻性的医疗技术的价格项目,推动人工心脏、脑机接口、手术机器人、远程手术、病理数字化切片等新技术,为相对成熟的医疗技术进入临床提供明确收费依据,稳定医疗科技创新回报预期,促进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错位发展。

第三是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体现“有升有降”,以设备物耗为主的CT、磁共振等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有所下调,而以技术价值、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诊查、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有所上调。在此重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属地管理,只要各地区达到调价启动条件,并符合医保基金安全的基本条件,国家医保局坚定支持各地依规依程序在调价总量范围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需要医保局进行审批。

(大众新闻记者 董婉婉 郭由)

责任编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