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传媒资讯》(2026年4月10日•第947期)
传媒资讯 | 2026-04-13 17:44:08
国家网信办就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征求意见
界面新闻/2026-04-03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出,鼓励数字虚拟人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落地,在保证智能向善和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示范应用,完善数字虚拟人服务生态体系。支持数字虚拟人技术的研发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建立健全数字虚拟人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交流合作。自数字虚拟人服务开始,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及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数字虚拟人展示区域全程持续显示含有“数字人”字样的显著提示标识,并符合国家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有关规定。
中广联演员委员会就AI换脸合成、影视素材魔改等发声明
界面新闻/2026-04-02
当前,AI换脸合成、声纹克隆复刻、影视素材任意篡改、魔改、擅自抓取演员影像声频用于AI模型训练等侵权行为频发,严重侵害演艺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视听行业正常秩序。为规范行业发展、严守法律底线、强化权益保护,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现发布严正声明。
其中指出,凡可关联特定公众演员的AI撞脸、仿声演绎、换脸短剧、商业植入、虚拟人复刻、素材二创改编等侵权内容,即便标注“非商用”“公益分享”“个人二创”等字样,均不构成合法免责依据,仍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今年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有变
微信公众号“中国记协”/2026-04-07
最近发布的第36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对评选项目、评选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
增设4个项目
为进一步体现新闻专业优势、突出移动传播效果,创新增设4个项目。
“深度报道”以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为主,围绕重大议题、发展课题、民生关切、社会热点等展开深入报道;
“短视频新闻”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发布渠道,时长在3分钟以内;
“创意传播”在内容表达、技术赋能、呈现形式、用户互动等方面具有鲜明创意;
“视听设计”以设计为主,反映新闻事实、新闻报道,包括新闻漫画、新闻版面、音视频编排、互联网界面设计等作品形态。
拓展延伸3个项目
对原有3个项目的评选范围进行拓展。
“典型报道”拓展了具有新闻价值的平凡人物(集体)的评选内容;
“新闻专栏”拓展为“新闻IP”,紧贴主流媒体个人和工作室IP发展趋势,新增工作室账号评选内容,开办时长由1年以上缩短为半年以上,突出专栏的品牌化、分众化、差异化特点;
“新闻业务研究”更名为“新闻研究”,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新闻史与新闻实践等,涵盖理论阐释、规律总结等研究文章。
完善9个项目评选标准
“消息”增加“注重首发,独家性强”和“适配受众需求、互联网传播效果好”的要求;
“评论”增加“积极回应关切,有效引导舆论”的要求;
“新闻专题”更名为“专题”,增加多维度报道重大主题和新闻事件的要求;
“重大主题报道”完善为在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新闻作品,蹲点调研、基层一线报道优先;
“舆论监督报道”明确聚焦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的新闻作品;
“副刊”明确评选体现内容与形式整体设计的单期单版作品,有明确的“副刊”标识;
“新闻访谈”增加独家性和强化访谈效果的要求;
“新闻直播”完善传播平台、制作方式和直播效果的要求;
“应用创新”更加突出研发和拓展“新闻+文化、政务、服务”等媒介功能的创新性项目。
保留4个项目不变
具体为“通讯”“国际传播”“新闻纪录片”“新闻摄影”。
附:优化调整后的中国新闻奖评选项目
消息:报道新近发生事实的新闻作品。应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注重首发,独家性强,新闻要素齐全,适配受众需求,互联网传播效果好。
评论:评析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应观点鲜明,论据准确,论证有力,积极回应关切,有效引导舆论。
通讯:详实报道新闻人物、事件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表述生动,感染力强。
专题:多维度报道重大主题、新闻事件的音视频和多媒体作品。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报道生动,感染力强。
深度报道:以调查性报道、调研类报道为主,围绕重大议题、发展课题、民生关切、社会热点等展开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见解深刻、影响广泛。
重大主题报道:在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新闻作品。蹲点调研、基层一线的报道优先。应政治性、思想性、新闻性强,影响力大。
国际传播:以国(境)外受众为主要传播对象,精准体现国别区域传播特点的新闻作品。应新闻性、针对性强,国际传播效果好,发挥作用突出。
舆论监督报道:聚焦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推动社会进步的新闻作品。应事实准确充分,报道客观全面,切实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典型报道:报道英雄模范、平凡人物等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集体),或全国性、区域性、引领性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的新闻作品。应传递时代特质与社会价值,典型性、代表性、感染力强,社会影响大。
短视频新闻:以互联网移动端为主要发布渠道,具备新闻要素的单个原创视频作品(不含消息)。时长在3分钟以内,传播效果好。
创意传播:在内容表达、技术赋能、呈现形式、用户互动等方面具有鲜明创意的新闻作品。应吸引力、感染力强,传播效果好。
应用创新:研发和拓展“新闻+文化、政务、服务”等媒介功能的创新性项目。应有效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实用性、功能性强,用户体验好。
视听设计:以设计为主,反映新闻事实、新闻报道的作品。包括新闻漫画、新闻版面、音视频编排、互联网界面设计等作品形态。应表达精准、契合内容,原创性强、触达面广、认可度高。
新闻纪录片:以纪实手法报道新闻事件、反映社会生活的视频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性、思想性、艺术性以及文献价值。用事实说话,结构严谨。
新闻摄影:报道新闻的摄影作品。应现场拍摄,要素完整,新闻性、表现力强,文字说明精当。
副刊:体现副刊内容与形式整体设计的单期单版作品,有明确的“副刊”标识。应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相统一,特色鲜明。
新闻访谈:围绕新闻事件、社会热点话题或新闻人物,对相关当事人、知情人、权威人士等进行访谈的独家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视角独到。访谈内容占作品总篇幅或总时长不低于三分之二。
新闻直播:对正在发生发展的新闻事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以实时采集制作、播出呈现的方式,同步向公众传播的新闻报道。应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信息丰富、流程顺畅、传播效果好。间断性直播选取完整直播段参评,一般性会议、演出、庆典、商务活动等的直播作品不参评。
新闻IP:新闻单位主导或新闻单位记者、编辑经所在媒体批准,依托本媒体终端或社交平台打造,以新闻事实为核心,围绕特定主题或领域,在互联网舆论场具有高辨识度、强公信力和广传播力的新闻作品集群及传播载体,包括工作室账号、新闻专栏等。应体现品牌化、分众化、差异化特点,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应连续发布作品半年以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曾获新闻专栏奖的作品,如有重大创新,间隔5年后可参评。
新闻研究: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新闻史与新闻实践等,涵盖理论阐释、规律总结等研究文章。
传播大脑两个浙江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签约
微信公众号“中国报业协会”/2026-04-02
浙江省“文化+科技”重大科技专项启动推进会近日在杭州召开。在推进会上,2026年度立项的7个重大科研项目正式签约。其中,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重点参与建设“面向媒体行业的可控多模态内容理解与生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及“海外微短剧的智能创作、本土化适配与效果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两个项目。
“面向媒体行业的可控多模态内容理解与生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主要针对解决文化传媒行业音视频智能生产面临的跨模态语义偏差、实时生成效率低、内容深度解析不足及安全风险四大核心挑战。以此实现复杂场景下的高效、精准、安全可控生成,显著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与创意实现能力,为文化传媒行业提供强大的智能化生产引擎。
“海外微短剧的智能创作、本土化适配与效果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直面文化出海“水土不服”与“产能不足”痛点,致力于攻克跨语言剧本生成、本土化适配及智能投放等关键技术,构建全链路智能平台,深度赋能媒体机构、文化企业及泛内容创作者,驱动其智能化生产水平整体跃升,大幅提升文化出海效率。
《信息日报》更名为《红星少年报》
微信公众号“编前会”/2026-04-03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发布行政审批许可结果显示,同意《信息日报》(CN36-0022)报纸更名为《红星少年报》,新编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36-0065,出版单位由《信息日报》编辑部变更为《红星少年报》编辑部(为江西日报社内设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信息日报》创刊于1984年10月1日,现为周六刊,是由江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全国第一张以经济信息为主的综合性日报,由信息日报社出版。
新黄河邀请小读者来报社当“一日主编”
微信公众号“中国报业”/2026-04-08
近日,新黄河客户端•济南时报推出沉浸式研学活动“我在报社当主编”,带领孩子们走进报社,深入新闻生产一线,体验“一日主编”,亲手制作一份属于自己的《新闻•少年》。赴成长之约,圆新闻梦想。
我国广告产业年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
光明网/2026-04-08
市场监管总局4月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广告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达20502.1亿元,比2020年收入规模实现翻一番,年均增长率达16.8%。
2025年,广告业发展实现新跃升,呈现出三大亮点:
一是数智广告增添产业发展动能。数智技术成为产业增长核心引擎,互联网广告业务收入13574.3亿元,比上年增长34.6%,在广告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6.2%。从广告发布环节看,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12518.4亿元,占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收入的比重增长至89.1%。
二是经营主体规模效益同步提升。广告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经营主体超过1400户,利税总额稳步增长。头部互联网平台广告业务收入增速超过36.1%,成为带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是东中西部梯次发展更加平衡。全国19个省份广告业务收入均超过100亿元;其中,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四省市收入合计14041.8亿元,占全国的68.5%,比“十三五”期末减少5.5个百分点,区域梯次发展更加平衡。
(本期责任编辑:王立纲 )
责任编辑:王玉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