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 护“未”成长

地方法治 |  2026-04-14 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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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淄博市临淄区实验小学20余名同学走进临淄区法院,开展以“金色童年,多彩行动”为主题的法治实践活动。

上午9点,在临淄区法院金山人民法庭法官助理于新浦的带领下,同学们首先来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于新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介绍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详细讲解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类案件的基本含义与立案流程,引导大家思考“法院能帮我们做什么”“遇到困难怎样合理维权”,把抽象法律知识转化为贴近生活的小常识。在前往审判庭的途中,于新浦为大家介绍了古代象征公平正义的神兽獬豸,讲述了它辨是非、明善恶、惩邪恶的故事。

在庄严的第一审判庭,于新浦细致讲解了审判庭功能,重点区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不同称谓,用一问一答的互动方式激发孩子们的参与热情。于新浦还围绕象征法院的法徽,从组成元素的介绍到代表意义进行了细致讲解。随后,于新浦播放了法治教育视频,让同学们对法治的理解更加直观深刻,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法律规定。最后,同学们依次走上审判席,化身审判员、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与神圣,沉浸式体验司法流程。

“原来法院这么神圣,法律能保护我们每一个人!”“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冲动,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今天学到了好多法律知识,我知道了以后怎么遵纪守法!”活动结束后,孩子们兴奋地分享收获。

此次活动以“零距离参观、互动式学习、沉浸式体验”的形式,将法治课堂搬进了法庭,让青少年学生在亲身感受中增强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临淄区法院将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常态化、多样化,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用司法温情与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