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终被查!日照交警查处一男子两次无证驾驶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14 17:42:09

近日,日照公安交管部门,查获一名无证驾驶男子。让执勤民警意外的是,该男子前一天刚被处罚过……

4月3日下午,一辆蓝色小型轿车,因涉嫌无证驾驶,被交管东港区大队执勤交警,在济南路与艳阳路路口附近拦截。

经现场检查,驾驶人费某某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更为严重的是,费某某前一日刚因无证驾驶被依法处罚,此次属于再次无证驾驶被查获。

“刚出家门,没想到又被查到了……”面对询问,费某某坦言,因抱有侥幸心理,再次违法上路。执勤交警现场对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无证驾驶危害大,请勿以身试法!

法律大讲堂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引发交通事故:无证的驾驶人未经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素质,遇到突发情况很有可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

滋生其他违法行为:无证的驾驶人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规避执法检查心理更重,容易滋生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保险可能不予理赔:无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肇事方赔偿压力大,受害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加重双方矛盾。

日照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害人害己,“侥幸”违法上路,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严惩。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持“证”上路,平安出行!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