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图书馆启动征文及馆史资料征集活动,诚邀市民共忆书香往事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秦雪丽   2026-04-14 20:03:05原创

4月14日,从烟台图书馆获悉,该馆即将迎来70周年华诞,为回顾70年发展历程,传承城市文脉、凝聚读者情怀,烟台图书馆于即日起至8月31日同步启动“我与烟台图书馆的故事”征文与馆史资料征集两大活动,诚邀广大市民共忆书香往事、留存历史印记。

烟台图书馆成立于1956年,现有主馆和少儿馆两个馆址,作为烟台地区规模最大的公共图书馆,馆舍面积23000平方米,馆藏各类文献199.62万余册,报刊期刊1500余种,年接待读者150余万人次,是集藏、借、阅、展、培于一体的文旅公益性服务窗口。自建馆以来,连续2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6次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民阅读示范基地、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等国家级、省级荣誉百余项,承载着烟台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几代读者的书香记忆。

“我与烟台图书馆的故事”征文活动时间:即日起—2026年8月31日,面向全体市民征集。烟台图书馆读者、阅读推广活动参与者、关心烟台图书馆成长发展的社会人士等均可参与。

作品要求:作品须围绕“我与烟台图书馆的故事”这一主题,多角度书写与烟台图书馆及阅读成长相关的独特经历。可回忆抒怀,记录在烟台图书馆亲历的暖心服务、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成果收获,以及参与图书馆各项活动的难忘时光;可畅想展望,表达对烟台图书馆70载历史沿革的感怀心声以及未来发展的期许等;征文体裁可以是散文、随笔、诗歌等,要求文字精练,字数建议1000字-3000字。如有与主题内容相关的照片可附在文中,并作简要说明;文章应具有较强故事性和感染力,鼓励作品在表达形式和内容深度上有所创新,能够展现独特的视角和思考;征文须为作者原创,如涉及版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作品版权归烟台图书馆与作者共同所有,图书馆有权将作品用于非商业性宣传、展示等用途。

奖励方式:优秀作品将通过“烟台图书馆 书香润烟台”微信公众号专栏发布展示,作者将获得烟台图书馆设计开发的精美文创产品一套。

烟台图书馆馆史资料征集时间为即日起—2026年8月31日,征集内容包括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实物资料、其他等。具体如下:

文字资料:在各时期与烟台图书馆相关的文字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各时期政府机关文件;与烟台图书馆相关的领导和名人手稿、书信、档案;各界人士的题字、题词、贺信、贺电;有关服务宣传册、图表、图纸等非正式出版物;记录“亲历、亲见、亲闻者”经历的口述史料或回忆录;个人在图书馆工作、学习或参加活动的日记、笔记原件等。

影像资料:在烟台图书馆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影像资料(照片、视频、音频等),包含但不限于反映烟台图书馆各历史阶段的建筑、设施设备的影像资料;在烟台图书馆内工作、学习、参加活动、志愿服务的影像资料;读者留存的与烟台图书馆相关的其他珍贵影像资料。

实物资料:反映烟台图书馆重要历史变迁、重大活动,具有特殊意义的实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反映烟台图书馆沿革的遗存;各时期使用过的各类工作证、借阅证、登记卡、纪念章等;重大活动现场的签到用品、纪念物等;荣誉奖杯、奖牌、奖状、奖章、证书等。

其他:与烟台图书馆重要事件或人物相关的其他资料或线索。

征集方式:主要通过捐赠、复制、电子邮件(数字资料捐赠)、提供线索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也可约定其他提供方式。如果您有上述资料捐赠意向,请与我们联系。

烟台图书馆将与捐赠人就拟捐赠资料的收藏保管、研究利用,以及整理开发等方面权益的归属及使用进行约定,涉及著作权授权的,签订授权文件。捐赠资料一经登记接收,烟台图书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资感谢。

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电话:(0535)6885736,邮箱:yttsgfdb@163.com,地址:环山路2号烟台图书馆518室。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秦雪丽 实习生 刘璐欣

责任编辑:武春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