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新语 | 莫让共享菜园变成私人领地
田野新语 | 2026-04-16 08:58:21 原创
郑希平来源:大众新闻·农村大众

春暖花开,共享菜园火了。
但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一些从村民手中流转后出租给市民的土地,虽然对外挂着共享菜园的名号,但实际上已经不单单是种菜了。有的在共享菜园里建起了养殖区域,养鸡养鸭养鸽子;还有的在共享菜园内搞起了“基建”,吃饭、喝茶、休憩设施俱全。这些“基建”虽规模不大,但功能已明显超出了共享菜园本身的范畴。
共享菜园并非新鲜事物,前些年也曾兴起,之后逐渐趋于平淡。去年以来,越来越多的资本开始涌入这个赛道,从村民或村集体手中流转土地,再转租给周边城里人种菜,这似乎成了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因此,今年的共享菜园显得格外火爆。
火爆的背后,是市民对田园生活的向往,也是对一口放心菜、健康菜的追求。但这其中也隐藏着问题,首要问题在于土地性质。极少数共享菜园用的是暂时未开发的建设用地,短期对外出租;而大部分则是从村民手中流转来的耕地,在流转合同中,对土地用途有明确规定:只能用于农作物种植,不得用于其他。
然而,部分共享菜园经营者模糊概念、打擦边球,出租后对土地使用方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默许改变用途,从而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与合同约定不符。共享菜园一旦越界,绝非简单的“种地方式不同”,而是触碰了耕地保护和法律合规的“高压线”。其危害与潜在损失,对各方都可能是“不可承受之重”。
违规在耕地上搞养殖、建固定设施,本质是变相改变土地用途,属于“非农化”建设。这不仅破坏土壤耕作层,更直接违反《土地管理法》。一旦被卫星遥感或巡查认定为“大棚房”问题,结局往往是限期拆除、恢复原状且不予补偿。
经营者方面,违规操作意味着巨大的经济与法律风险:前期投入的平整、基建、设施费用,在强制拆除令下达后,将全部化为沉没成本。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可能面临按面积计算的高额罚款,严重者甚至涉及刑事责任。同时项目关停将引发消费者集体退费索赔,若合同被认定无效,经营者将陷入被动。
对于满怀“田园梦”的消费者来说,风险同样存在:共享菜园多采用预付年费模式,一旦园区因违规被查封,剩余租金难追回,维权成本高。所购买的种子、肥料、工具以及投入的劳动时间,随着菜园关停而全部损失。
共享菜园虽不是新生事物,却在发展中呈现出新变化。这些变化既有积极创新的一面,也伴随不规范甚至违规的风险。要实现其健康持续发展,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土地流转合同,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消费者也应真正了解土地性质与使用边界,不将其视为“私人领地”任意搭建,避免使用功能超出“种菜”范畴。
共享菜园的监管,也是一个新课题。有关部门应主动作为,加强实地走访和政策宣讲,变“事后执法”为“事前指导”,帮助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确规则、防范风险。若等到问题发生再简单处置,往往已造成经济损失,更不利于土地流转的稳定性和农业业态的可持续发展。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报评论员 郑希平)
责任编辑:安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