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种子基金最高容亏80%,允许单项全额亏损
大众新闻 段婷婷 2026-04-15 20:44:33原创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办法》旨在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引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提升基金运行效能,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当前,济南市正全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支持制造业升级、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工具,规模持续扩大、投向日益多元。尤其是2024年济南市构建形成“6+N”政府引导基金体系以来,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运作模式深度转型。但原有的尽职免责制度难以匹配新体系下的市场化运作要求,特别是投资风险与责任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制约了基金效能发挥。于是,济南市财政局起草了《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新《办法》全面对标“6+N”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构建了阶梯式分级容亏机制。对主要投向最早期(想法验证期)项目的种子基金,容亏率不超过80%;对主要投向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项目的天使类和创投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50%;对主要投向较成熟项目的创投类、产业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30%。采用整体评价原则,从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在上述容亏率范围内,最高允许投资若干个项目的参股基金投资单个项目100%亏损。
对于引导基金股权直投的种子项目和重点项目,最高允许投资单个项目100%亏损,引导基金股权直投总体容亏率不超过直投总额的30%。
同时,新《办法》明确尽职免责适用边界,满足免责基本条件且符合六种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尽职免责,其中,解决“卡脖子”技术及硬科技研发失败等高风险领域被纳入尽职免责范围。
新《办法》完善认定机制,明确“谁追责问责、谁负责容错”原则,构建免责申请程序;建立分类问责体系,明确区分“能力风险”与“道德风险”,构建起梯度分明、科学精准的评价与免责闭环。
(大众新闻记者 段婷婷)
责任编辑:刘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