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多部门详解药价新规

新华社    2026-04-15 22:10:51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题: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多部门详解药价新规

新华社记者徐鹏航、彭韵佳

药品价格怎么定,关乎医药产业发展,更关乎老百姓看病买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为药品价格提供“指南针”。国新办4月1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深入解读。

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

“全周期就是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的价格政策。”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说。

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具体来说,对于新上市的药品引入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引导作用;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纳入集采的药品,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对常规的挂网药品,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介绍,医保药品目录谈判8年来累计纳入199种创新药。截至今年2月,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惠及11.7亿人次。

全渠道药价信息更透明——

透明的药价信息,就是要让群众能“货比三家”,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意见明确,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推行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利用网上药店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异常价格,促进不同渠道药品公平合理定价。

“公立医院药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除中药饮片外,均按零差率进行销售。”王小宁说,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销售受经营模式、采购渠道等因素影响,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是正常的,但要在合理范围之内。

王小宁介绍,医保定点药店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其他渠道的零售价格,也不得对医保和非医保患者实行不公平的阴阳价格。同时,各地还开发了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对实体药店价格水平实现全覆盖监测,方便群众发现哪家药店更实惠。

全领域药品价格更合理——

施子海介绍,意见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价格水平更加合理。

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十四五”期间,200余个创新药、近300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2025年我国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总额超1300亿美元。

“今年又有14个创新药获批上市,我国医药创新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李江宁说。

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优化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

“我们重点跟踪小品种药生产保障联合体,有效缓解了130余种临床必需药品供应紧张。”何亚琼说。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龚向光介绍,我国加强短缺药品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同时对国外已上市、国内无供应的去纤苷、伏索利肽片等48种药品开展临时进口论证工作,保障临床治疗急需。

此外,根据意见,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药品原辅料,防范原料药垄断和药用辅料、包材无序涨价,加强中药材价格引导。

“我们始终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保持高压态势。”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姚雷表示,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系人民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药品,发现线索及时调查、迅速立案、从快查处。

责任编辑:韩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