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财务造假案持续发酵,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袁远镇被罚60万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16 10:08:14
2026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2026〕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州百灵”)时任常务副总经理袁远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该案系贵州百灵四年财务造假系列处罚之一,再次彰显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零容忍” 的坚定态度。

四年财务造假 利润数据严重失真
经贵州证监局查明,贵州百灵在 2019 年至 2023 年期间,长期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未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多年年报财务数据重大失真。
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2019 年:少计销售费用 35012.49 万元,多计利润 35012.4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95.73%;
2020 年:少计销售费用 24080.95 万元,多计利润 24080.95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15.35%;
2021 年:少计销售费用 6379.16 万元,多计利润 6379.16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5.04%;
2023 年:多计销售费用 45941.10 万元,少计利润 45941.1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93.17%。
上述行为直接导致贵州百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3 年连续四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
分管销售未尽责 时任高管难逃追责
袁远镇,1968 年 9 月出生,2022 年 1 月起担任贵州百灵常务副总经理,分管销售结算管理中心,是公司销售费用核算的核心管理人员。
贵州证监局认定,袁远镇知悉公司销售费用核算存在问题,却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财务造假,且签署了贵州百灵 2021 年、2023 年年报并承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行为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在申辩阶段,袁远镇提出,其 2022 年才任职常务副总经理,此前未分管销售结算工作,且发现内控问题后已通过提醒、约谈、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请求减轻或从轻处罚。贵州证监局经复核认为,已充分考虑其任职时间及分管情况,且其提交的勤勉尽责证据部分属实并予以采纳,但鉴于其仍签署问题年报,未完全尽到责任,最终酌情下调罚款金额,作出警告并罚款 60 万元的处罚决定。
系列处罚落地 监管震慑持续强化
此次对袁远镇的处罚,是贵州百灵财务造假案系列处罚的重要一环。此前,贵州百灵已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000 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姜伟被罚款 500 万元并被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总经理牛民、独立董事张洪武、杨明等多名高管也均被处以不同金额罚款,系列处罚合计罚款超 2400 万元。
监管部门表示,财务造假是破坏资本市场 “三公” 原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毒瘤”,将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持续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上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秩序。
根据处罚决定,袁远镇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罚款,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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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丽
